开放教育模式下法学案例教学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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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现代远程教育的深人开展,尤其是多媒体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开放教育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先进的教学理念要求有全新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课堂面授教学采用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这种培养法律人才的教学方法有许多优势,能达到能力培养目标,符合成人教育的特点,但现阶段要大力开展尚需一定条件。
  【关键词】开放教育;法学;搭建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
  一、开放教育特点概述
  开放教育是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一种现代化教育。它首先认同知识的价值,依靠网络,把远在天涯的教育机构拉近至眼前,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技术,将知识转化为数字的形式,为知识时代所渴求的适应性人才,提供培训机会。其主要特点就是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的支持下,学员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充分发挥多种教学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教学资源,保留教师面授的精华,进行自主化和个性化的学习。在这里倡导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理念,即学习者可以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进行学习,自主掌握学习进度,逐步积累各学科所需的学分,开放教育这种学习模式规避了缺课,不受时空的限制,学员自身具有很大的主动性。
  开放教育的学员大部分是在职成人,其来源复杂,知识起点参差不齐,学习的目的各不相同。虽然大多数成人都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有的为了提级、升职必须获得某个层次的学历教育文凭,这类学员是为文凭而学,存在混文凭的学习态度,学习主动性不够;有的基于社会的激烈竞争,为了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或者为了适应新的职业或岗位要求,必须掌握某个专业的知识技能,这类学员由于饱尝缺乏知识的痛苦,学习的主动性很强;有的为了充实自己的生活或出于兴趣爱好而修读某些课程,这类学员是为兴趣爱好而学,学习的主动性较强;还有的是家长看到了社会竞争的激烈,要求子女来学的,这类学员自身的学习主动性不够,是抱着交友的态度来学习的。
  我们知道,开放教育的学员大多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生活经验和社会经验,这些丰富的经验正是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最好的基础。开放教育重视学员在以往的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中形成的工作经验和知识积累,希望学员们能借助于这些有益的经验和知识,在新的专业课程资源的学习中,进行理解消化,提高升华,达到构建完善更高层次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素养的目标,开放教育教师的作用就是依靠自身的知识和能力,采用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帮助学员达到这一目标。
  二、法学案例教学法概述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笔者认为,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教学理念应当是针对学员实际情况,强化学员的实践能力,重点训练学员的法律思维,加强学员的法治观念,培养学员的职业道德。我们地市一级的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重点应放在培养公司、企业的法律服务人员上,这样我们才能与普通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展开错位竞争。
  由于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它是解决实践中发生的法律问题的,所以,其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教学目标中占有同样的比重,而采用以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为主导的实践教育模式是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最有效的途径,是符合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教学理念和培养目标的。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教学模式就是每个学生都能根椐各自的需要和能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各种教学媒体,进行兴趣学习、实践学习、创造性学习和个别学习,从而达到教学目标。
  我国法学教育最开始采用传统的“填鸭式”课堂教学,优点是能够系统完整系统地传授知识点,缺点是学生不能在课堂上提出法律质疑,只能被动地接受和记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各高校开始注重案例教学,注意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但这还是以教师为主型的案例教学,一般而言,教师为了使法学理论与实践能够更加紧密地结合,通常都会在课堂教学中增加案例讲解、案例分析、案例讨论的内容。
  开放教育模式下的案例教学应当是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的案例教学,该教学方法应当主张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作为一个引导者,主要引导学生对具体案件采取最合理的法律操作、对不同裁决结果进行最充分的法学价值判断,做到师生平等相互交流,充分地表达各自的观点,并对基于自己的观点产生的法律后果有足够的认识,这样就便于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将教育的主要任务从知识的传授转向能力的培养。
  三、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的具体操作方法
  笔者通过多年教学实践,认为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具体操作方法应该由三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交流讨论阶段;第三阶段:总结评析阶段。下面具体谈谈这三个阶段的具体做法:
  (一)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应该有两个方面的准备情况,即教师的准备情况和学生的准备情况。
  1、助学辅导员(管理教师)搭建学员交流平台
  法学助学辅导员应该在开学之初,上课之前,就为各年级学员建立班级qq群,使每位学员都加入该群,同时督促学员进群浏览信息,使学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相互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使学员们彼此由陌生到熟悉。
  2、課程辅导教师精选教学案例
  法学课程辅导教师应该在开学之初,根据其辅导的该门法学课程的教学计划和要求,通过社会实践、上网搜寻资料,收集四至五个有时事性,并切合该门法学课程教学的典型案例,同时提出相关的思考问题,推荐相关参考文献;然后由法学课程责任教师牵头初步把关,送给分管的领导逐级审查确定;每门课程从中挑选三个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分发给学员,布置作业;选好案例材料后,由科室统一打印,讨论前一个月分发给学员。
  3、法学学员熟悉案情,写好案例讨论发言稿,准备讨论
  在这个阶段,每个学员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熟悉案例;通过上网学习、搜集相关材料,走访相关单位,请教有关的专家学者,按照自己对法学案例的理解,进行较深入的调查研究,解答教师在案例中提出的思考题;作好案例讨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写好案例讨论发言稿。   (二)交流讨论阶段;
  这个阶段应该可以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法學学员自己通过助学教师搭建的平台(班级qq群)自主讨论,找出跟自己观点相近的学员,组成学员小组,并选出小组代表,小组代表在综合小组各成员的不同意见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本小组的案例讨论稿,准备代表小组进行发言,同时,教师做好学员讨论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二步是由课程辅导教师组织、主持,各个小组的学员代表逐个上讲台发言,台下有不同观点的学员也可以及时提出异议,各个小组可以各执己见,只要有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在这个阶段,教师不发言参与讨论,只是作为课堂的主持引导者,为学员创造一个自由讨论的氛围而已。
  (三)总结评析阶段;
  在法学案例讨论结束后,课程辅导教师要对案件进行点评和总结。首先应对学员的讨论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既充分肯定其优点,同时也要指出不足之处,如案例讨论的热烈程度,讨论稿的集中程度,案例问题分析透彻程度等。然后,要求每个学员写出案例分析书面报告,由课程辅导教师批阅,作为该课程的平时成绩。在这里,课程辅导教师只有加强自身的平时学习,培养自己过硬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养,才能使自己的课堂案例点评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四、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由于法律是用来解决现实中的社会问题的,所以理论必须与社会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才能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开放教育学员都是成人,大多有着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对于各种社会问题,他们根据自己的原有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有各自不同的分析和判断。而在如今的信息时代,仅凭教师个人的知识和经验,要培养出符合社会要求的法律服务人才是很困难的。因而在法学教学中,采用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作为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全方位地培养法律服务人才的一种积极的教学方法,非常适合成人教育,具有以下优点:
  第一,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与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方法相比,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方法,最大地实现了开放教育的人才培养目的和教学理念,将教育的任务从知识的传授转向能力的培养,使得学员的学习由被动的接受知识,变成了教师引导、学生主动的学习过程,这最大限度地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可以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为生动典型的现实案例,活跃课堂气氛,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的关键就在于将注重“教学”的环境转变为培养“学习”的环境,将教学的时间和空间拉近了,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独由教师唱主角,学生被动接受的状况,将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启发学生始终保持积极的思维状态,认真思考。这样有助于增强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果,达到开放教育的人才培养目的。
  第二,达到了能力培养的目的。法学专业是实践性、应用性都非常强的专业,它要求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统一。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员主动型案例教学法能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师在教学中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这一媒介,以学生为主体,因而学生的参与意识比较强,主动学习的情绪比较高,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了较好的发挥。这是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型学习最有效的方式,各讨论小组在准备时,共同研究、共同探讨,交流自己的想法,提高了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让学生感到自己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大大调动了学生学习和研究的兴趣和积极性,同时,学员在准备参加讨论中学会了如何去搜集资料,研究和整理资料,对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有极大的帮助。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向学生阐明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而且提高了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以及交流合作的能力,因而能够达到开放教育能力培养的目的。
  第三,转变了教师身份,促进了师生关系,达到了引导学生热爱学习、自主学习的“良师”目的。由于在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过程中,由学生唱主角,师生双方地位完全平等,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促进者。法学案例讨论的过程是教师引导学员调动已有知识,进行交流总结,互相启发,共同提高,优势互补,师生合作双赢的过程,它突出强调对前人实践经验进行理性分析与总结,以便法学学员在今后的实践中 “踩着巨人的肩膀前进”。由于采用这种师生地位平等的民主式方法教学,客观上也促进了师生关系的融洽,因为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只能以理服人,不能强迫学员接受自己的观点,同时,也逼迫教师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教学水平,实现双赢。
  五、实施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的条件
  前面谈到了法学教学中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的种种优点,那为什么实际上我们较少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呢?原因是采用这种教学方法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下面就具体谈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学员条件:首先,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学员参加,一般以20至40人为宜,人数多了影响讨论的进度,难以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人数太少又难以组成讨论小组;其次,学员自身必须进行讨论前的充分准备,如果毫无准备就匆匆来参加案例讨论,只听不说,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这就从客观上排除了那些混文凭的学员或者学习目的不清晰的学员,同时要求来参加讨论的学员有较充裕的学习时间,从各地市级开放教育现在的人员构成实际情况来看,难以满足条件。
  2、教师条件:采用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模式,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教师必须通晓本专业、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其次,教师要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能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达到应有的效果。再次,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和应变能力,事先如果不做深入的探析,把握好案例的关键点,课堂上就无法做好案例的点评和总结,无法充分地体现出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方法的优势,达到锻炼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的教学目的。   3、精选案例条件:采取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关键在于精选案例,案例选得好,案例教学法就成功了一半。精选案例应注意:第一,要尽可能选择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并通过案例讨论了解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第二,要选择特别典型的案例,通过讨论,要能达到使学生加深理解法学基本理论的目的。第三,要提出有层次性的思考问题,对案例思考问题的设置,应当根据教学目标和要求来确定,要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难度。
  4、教学计划条件:由于法学是理论和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一门学科,但现行教学计划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时间规定得较少,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案例讨论和法律操作训练,应当将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时间增加到总课时的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这样才有利于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学生主动型案例教学法的开展,有利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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