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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改革,推行征管查相分离的新征管模式。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税收管理的重点放在了事后的检查监督上,在强化了制约、规范了程序的同时,却出现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且征管成本居高不下,征管质量难以提高,导致了税收的流失。因此,加强对税收源泉控管的研究对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