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合法性审查是原则,合理性审查是例外,似乎已成定论。这合理性审查是不是例外,是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笔者欲从合理性审查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与合法性审查的关系以及有关适用问题作如下粗浅的探讨。众所周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程度的不同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由于羁束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没有丝毫选择余地作出的,所以它不存在合理性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