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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并非僵化的教条,而仅是书写脑电图报告的一般性指导原则.它适用于标准的脑电图记录,而不适用于某些特殊状况下的脑电记录(如新生儿和疑似电静息的脑电记录),对后者而言,应该更为完整地描述其技术上的细节,如果需要使用这些特殊状态的技术,可参考ACNS的其他脑电图指南(如ACNS 2006指南1:临床脑电图操作的最低技术要求;指南2:小儿脑电图最低技术标准;指南3:疑似脑死亡的脑电图记录最低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