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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熊培云写了一本我想写而力所不逮的书。和作者一样,我深爱着我的故乡,感受着“变中之痛”。我们美丽的故乡,曾经“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乱树,群莺乱飞”。而今,却是“谁人故乡不在沦陷”,“一切是那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年代里”。
作者是一位专业历史学、法学与传播学的青年学者,他回到本乡本土,用数年时间,记录了小堡村这样一个普通村庄的命运。它是一个后进的、不为人知的村庄,不像南街村、小岗村或华西村那样著名,但它能真正反映中国乡村的面貌。作者希望,将小堡村当做“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浮沉的窗口,透过它悄悄然的消长以及时而浮起的喧哗,去理解这个时代以及深藏其中的土生土长的力量”。
作者尝试在这本书中做到“三通主义”,即“时间上打通、地理上打通、理性与感性打通”。但书中最打动我的内容,倒不是作者有关土地、户籍制度、农民权利等的“理性思考”,而是他对乡邻人生际遇、对现实中的乡村所作的摄影师一般的记录,我在其中看到了与故乡相似的人与物。
“只要你愿意走到生活的深处,愿意去关注寻常人家的命运,就不会为余华《活着》里的残酷感到惊讶了。”作者在《几户人家》中讲述了兰阿姨的故事,从新中国成立前她妈妈“躲日本鬼子”到“三年灾害”、逃荒、1983年鄱阳湖水灾。但哪怕命运颠沛流离,兰阿姨仍保持着对生活的乐观,“她几乎是从头笑到了尾,话里话外没有一点对自己人生悲凉的感叹”。
来自乡野的生命像田中的鹭丝草一样柔韧。在七八十年代,村里的农民对自己生养的孩子似乎并不十分重视和尽心。当然并不是真的不尽心,而是经济条件所限。这些孩子经过缺医少药的“野蛮生育”来到这个世界后,还要“野蛮生长”,在“自生自灭”的荒废之地开出倔强的生命之花。他们长大后,如果想去看外面的世界,摆在面前的出路有三条,一是上学,二是参军,三是打工。随着大学扩招带来的“边际效用递减”,学费节节攀高,以及毕业后找不到好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对贫寒家庭来说,考上大学已不能完全算作喜事。而参军也不再像20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样能通过复员转业获得较好的安置。打工成为大多数村民的第一选择,他们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随之而来的是田地大量抛荒与粮食收入锐减,留守村庄的不过十来人,而且是妇女儿童老人组成的“386199部队”的残部。那些足够勤劳,同时幸运地躲过欠薪、工伤、传销陷阱的打工者,将攒上一笔钱,过上一份安稳的生活。
故乡的生活方式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汉字“家”本身的意思就是“屋顶下有猪”。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提倡“以猪为纲,六畜兴旺”,猪因此而享有重要的地位,直到八十年代,养猪仍是农民主要的副业,但由于猪仔和饲料太贵,又要承担发生猪瘟的风险,许多村民都放弃了养猪。作者回忆起幼时放牛时,骑牛、观牛斗的乐趣,以至于感叹“没有放过牛的人生是不圆满的”。但现在养牛和养猪一样变得不合算,村里的耕牛也仅余一头了。
故乡在沦陷。一件具有象征意义的事情是,树贩子里应外合,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将小堡村的最后一棵古树连根刨出,以2000元的价格卖掉,卖到城市中去,不知它装修在了谁家的庭院。失去了古树,故乡丢掉了它的历史与时间。在一个追求速度、急剧变迁的时代,乡愁显得那么不合时宜。作者在流连于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时,仍怀揣着那份乡愁,不无羡慕地谈及法国农民占领香街,有一次当场以新鲜麦子为原料制作面包,发给行人,另一次带来众多土样、植物以及猪牛马羊,向城市人表明大自然的价值和农民工作的重要性。
之所以保卫乡村,是因为在现代化与城市化快速的单向度推进下,我们活得越来越没有耐心,而乡村是一种慢的能力,人与万物一起按照各自的节奏生长。保卫乡村,并非只是保衛地理意义上的乡村,更是一种乡村主义与乡镇精神,一种热爱生活的态度,一种建设家乡不奢望天堂的从容不迫。幸运的是,政府尤其是在基层有很多人在抱着积极的态度在做事,比如当地一位负责基层民主选举的官员M,他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一次村民选举一波三折的过程,虽然他感慨“要真真实实地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真的很难”,但他仍在坚持。他们的行动成为“一点点推动社会建设的和风细雨”。
作者在反思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时指出,它忽视了农民在农村重建和复兴中的主体作用,未能真正走到农民的生活中去,成了社会精英“自己感动自己”却不能动员农民的事业。对农民而言,“只要他们是自由的,只要政府能把五十年代收走的锅碗瓢盆还给他们,允许他们在家里做饭,只要政府能在八十年代把他们从人民公社里解放出来,准确说是把经营一个家的权利还给他们,他们就能把这个家治理好”。村民自治的实践即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正如书中一名民政干部所说,民主选举极大地激发了村民参政理事的欲望,增强了村干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尽管故乡依旧显得那么落后,村民热衷于以赌博和打麻将消磨时间,但“我看到乡村沦陷,也看到乡村生长”。走进山野,不用你安排,万物自会生长。正如一首儿歌唱道,“我有小小的一束光,我要让它闪光发亮”,作者熊培云念兹在兹的是“我的村庄,我的国家”,他没有像高高在上的社会贤达那样大谈国民性、悲叹乡村的愚昧落后,而是为他的故乡做了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他“为了修好村口几里长的乡间公路,东奔西走,找有关部门喝酒求情”,更在故乡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图书馆。
那个“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的故乡是我们所有人的心愿。掩卷之际,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可以拿出行动力来,为我的故乡、那个比小堡村更小的村庄做点什么?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作者:熊培云
出版:新星出版社
作者简介
熊培云
南开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73年生于江西农村。毕业于南开大学、巴黎大学,主修历史学、法学与传播学。主要作品有《思想国》《重新发现社会》《自由在高处》等。
作者是一位专业历史学、法学与传播学的青年学者,他回到本乡本土,用数年时间,记录了小堡村这样一个普通村庄的命运。它是一个后进的、不为人知的村庄,不像南街村、小岗村或华西村那样著名,但它能真正反映中国乡村的面貌。作者希望,将小堡村当做“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浮沉的窗口,透过它悄悄然的消长以及时而浮起的喧哗,去理解这个时代以及深藏其中的土生土长的力量”。
作者尝试在这本书中做到“三通主义”,即“时间上打通、地理上打通、理性与感性打通”。但书中最打动我的内容,倒不是作者有关土地、户籍制度、农民权利等的“理性思考”,而是他对乡邻人生际遇、对现实中的乡村所作的摄影师一般的记录,我在其中看到了与故乡相似的人与物。
“只要你愿意走到生活的深处,愿意去关注寻常人家的命运,就不会为余华《活着》里的残酷感到惊讶了。”作者在《几户人家》中讲述了兰阿姨的故事,从新中国成立前她妈妈“躲日本鬼子”到“三年灾害”、逃荒、1983年鄱阳湖水灾。但哪怕命运颠沛流离,兰阿姨仍保持着对生活的乐观,“她几乎是从头笑到了尾,话里话外没有一点对自己人生悲凉的感叹”。
来自乡野的生命像田中的鹭丝草一样柔韧。在七八十年代,村里的农民对自己生养的孩子似乎并不十分重视和尽心。当然并不是真的不尽心,而是经济条件所限。这些孩子经过缺医少药的“野蛮生育”来到这个世界后,还要“野蛮生长”,在“自生自灭”的荒废之地开出倔强的生命之花。他们长大后,如果想去看外面的世界,摆在面前的出路有三条,一是上学,二是参军,三是打工。随着大学扩招带来的“边际效用递减”,学费节节攀高,以及毕业后找不到好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对贫寒家庭来说,考上大学已不能完全算作喜事。而参军也不再像20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样能通过复员转业获得较好的安置。打工成为大多数村民的第一选择,他们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随之而来的是田地大量抛荒与粮食收入锐减,留守村庄的不过十来人,而且是妇女儿童老人组成的“386199部队”的残部。那些足够勤劳,同时幸运地躲过欠薪、工伤、传销陷阱的打工者,将攒上一笔钱,过上一份安稳的生活。
故乡的生活方式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汉字“家”本身的意思就是“屋顶下有猪”。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提倡“以猪为纲,六畜兴旺”,猪因此而享有重要的地位,直到八十年代,养猪仍是农民主要的副业,但由于猪仔和饲料太贵,又要承担发生猪瘟的风险,许多村民都放弃了养猪。作者回忆起幼时放牛时,骑牛、观牛斗的乐趣,以至于感叹“没有放过牛的人生是不圆满的”。但现在养牛和养猪一样变得不合算,村里的耕牛也仅余一头了。
故乡在沦陷。一件具有象征意义的事情是,树贩子里应外合,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将小堡村的最后一棵古树连根刨出,以2000元的价格卖掉,卖到城市中去,不知它装修在了谁家的庭院。失去了古树,故乡丢掉了它的历史与时间。在一个追求速度、急剧变迁的时代,乡愁显得那么不合时宜。作者在流连于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时,仍怀揣着那份乡愁,不无羡慕地谈及法国农民占领香街,有一次当场以新鲜麦子为原料制作面包,发给行人,另一次带来众多土样、植物以及猪牛马羊,向城市人表明大自然的价值和农民工作的重要性。
之所以保卫乡村,是因为在现代化与城市化快速的单向度推进下,我们活得越来越没有耐心,而乡村是一种慢的能力,人与万物一起按照各自的节奏生长。保卫乡村,并非只是保衛地理意义上的乡村,更是一种乡村主义与乡镇精神,一种热爱生活的态度,一种建设家乡不奢望天堂的从容不迫。幸运的是,政府尤其是在基层有很多人在抱着积极的态度在做事,比如当地一位负责基层民主选举的官员M,他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一次村民选举一波三折的过程,虽然他感慨“要真真实实地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真的很难”,但他仍在坚持。他们的行动成为“一点点推动社会建设的和风细雨”。
作者在反思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时指出,它忽视了农民在农村重建和复兴中的主体作用,未能真正走到农民的生活中去,成了社会精英“自己感动自己”却不能动员农民的事业。对农民而言,“只要他们是自由的,只要政府能把五十年代收走的锅碗瓢盆还给他们,允许他们在家里做饭,只要政府能在八十年代把他们从人民公社里解放出来,准确说是把经营一个家的权利还给他们,他们就能把这个家治理好”。村民自治的实践即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正如书中一名民政干部所说,民主选举极大地激发了村民参政理事的欲望,增强了村干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尽管故乡依旧显得那么落后,村民热衷于以赌博和打麻将消磨时间,但“我看到乡村沦陷,也看到乡村生长”。走进山野,不用你安排,万物自会生长。正如一首儿歌唱道,“我有小小的一束光,我要让它闪光发亮”,作者熊培云念兹在兹的是“我的村庄,我的国家”,他没有像高高在上的社会贤达那样大谈国民性、悲叹乡村的愚昧落后,而是为他的故乡做了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他“为了修好村口几里长的乡间公路,东奔西走,找有关部门喝酒求情”,更在故乡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图书馆。
那个“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的故乡是我们所有人的心愿。掩卷之际,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可以拿出行动力来,为我的故乡、那个比小堡村更小的村庄做点什么?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作者:熊培云
出版:新星出版社
作者简介
熊培云
南开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73年生于江西农村。毕业于南开大学、巴黎大学,主修历史学、法学与传播学。主要作品有《思想国》《重新发现社会》《自由在高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