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有关材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诊断或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