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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元旦这天,宣汉县鸡唱乡大坪村一社瘫痪10年的龚维周,委托家人赶了300里路程,将自己亲手绣着“秉公执法,还我公正”的鞋垫,赠送给了宣汉县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的干警们,以此感谢检察官严查10年前原鸡唱乡党委书记高泽孝、公安员肖光奎非法控制其人身自由,导致其跳楼致残瘫痪至今的非法拘禁案,使他终于获得了迟到的公正和高额的赔偿金。
利益驱动越权办案
被疑偷鸡跳楼致残
1996年初秋,四川省宣汉县鸡唱乡大坪村一些村民,到乡政府反映,家禽接连被盗,要求调查处理。时任乡党委书记的高泽孝对此高度重视,指派公安员肖光奎调查处理。
肖光奎根据高书记的指示,带领治安室的同志调查取证,初步认定大坪村赵某等人涉嫌偷鸡,将赵某等人抓获。赵等供述了偷鸡的事实后,又供出了同伙龚维周和龚维田兄弟。治安室向高书记汇报,赵某等人构成盗窃罪,建议罚款2000元将其放走,同时决定抓捕龚维周兄弟。既然他们认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就应当移交警方侦查,而不能由治安室罚款了事。但是,考虑到当时治安室的经费是自收自支,如果移交出去,岂不肥水流了外人田?因此高书记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治安室的决定。
肖光奎率领治安室的同志,秘密而神速地开赴大坪村抓获龚维周、龚维田两兄弟。不料龚维周脑瓜子灵,称去借面条给来人做饭吃,却一去不归。这强烈地触怒了党委书记高泽孝。第二天,他安排部署捉拿“逃犯”龚维周的行动,龚维周终于在劫难逃,落入了“法网”。
他们把龚维周关押在乡政府二楼的治安室,严刑拷打。把烧酒和食盐撒在伤口上,龚维周痛得昏迷过去,醒来之后呼叫饶命。肖光奎等人又故意制造恐怖气氛:把你交给派出所,他们打人厉害得多,你还要死一道……
这样的气氛和场面,使龚维周产生了一种错觉:他遭受到的残酷体罚,是乡上集体的意志,已经无法改变事实的走向。再加上听说交给派出所,他还要死一回,更感到极端恐惧。于是在晚上10时许,审讯人员去吃点心的时候,他使尽平生的力气,挣脱了手铐,从窗户上跳了下去。
十年瘫痪卧床不起
成年汉子变成“女人”
龚维周跳楼导致重伤,虽然一时不能确认后果如何,但“审讯人员”已经预感不妙。他们先请乡医院的蒲忠科医生治疗,蒲医生检查后认为,下肢没有知觉,极有可能是腰椎骨折,乡医院没有能力治疗,建议迅速送往大医院。高书记只好决定就近送往重庆市城口县明通区医院治疗。
医治了4天,乡上和治安室负责人说,已经无钱缴付医药费。并不顾医生“龚维周的伤势没有好转,必须继续治疗”的建议,硬是将他抬回了家,让民间的郎中和乡里的医生治疗。
但这样的治疗,对于一个尾椎骨骨折、下身瘫痪的人来说,没有丝毫实质性的意义。龚维周生活无法自理,一切全靠父亲和妻子来协助完成。
龚维周的家在国贫县里最穷的一个乡镇。全家五口人,有老父亲、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过去三个大人全部出动干活,也难以维持生计,现在这个家庭的主要支柱倒下了,无异于雪上加霜。龚维周的妻子,再也看不到这个家庭有什么希望,悄悄只身离开了这个苦难的家庭,至今下落不明。从此,龚维周的父亲,以老迈之躯照顾着瘫痪的儿子和两个幼小的孙子。
生活越过越艰难,实在无法支撑了。经过好心人的指点,父亲才请邻居背着龚维周,和自己一起到了樊哙派出所、区公所、县上有关部门告状讨说法。乡上新一届领导班子非常同情龚维周,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他们想办法把龚维周转为了“五保户”,给他困难补助,龚维周和父亲才暂时结束了上访。
但是,那点困难补助只能应付一般的开销,孩子读书的费用却没有着落。龚维周暗自悲伤流泪,苦心寻求生路。当地妇女做布鞋、鞋垫卖往重庆的事,让他灵机一动。于是,他拜邻居中的大娘大姐们为师,经过一个多月的苦练,就能捉刀剪裁,飞针走线,做出造型标准、图案精美、结实轻便的布鞋和鞋垫。他把这些卖给前来收购的重庆商人,布鞋能卖80元一双,鞋垫能卖40元一双,一个月下来也可挣200多元,解决了两个孩子上小学的费用。
他看到有人高价收购妇女们的长发,就不再理发了,几个月下来,长发披肩。加上他难以见到阳光,脸色苍白,乍一看就像个锁在深闺人未识的女孩。一次,有个收购头发的商人,以80元的高价买走了他的头发。10年来,他不知剪了多少次长发。
有人得知了龚维周的遭遇后,鼓动他以书面的形式,向中央、省市县反映情况,一定会有人为他伸张正义,还他公正的。于是,由别人为他们代写的上访信,不断地从他那摇摇欲坠的木板房里发往四面八方。龚维周也曾数次由别人背着,到县里、市里、省里上访。
全国人大批转督办
宣汉检方全力彻查
龚维周的上访信,最终摆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的案头,引起了高度重视。经过层层批转,2006年初,终于转到了宣汉县人大负责人的案头。县人大及时做出批示:排除一切干扰,迅速侦清全案,做出公正处理。宣汉县委政法委负责人,也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火速侦查,尽快结案。
易地交流刚刚上任的检察长郭强,对人大和政法委的批示高度重视,组织分管的领导向莉和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徐进东、副科长王晓飞,详细研究了龚维周的上访信和有关批示,决心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障碍,查个水落石出,做出公正处理,维护法制权威。副检察长向莉,具体负责侦查前沿的组织指挥。
春节假期刚刚结束,法纪科就派出副科长王晓飞和侦查员龚刚临,投入了初查。经过数小时艰难的行程,他们登上了大坪山,走进了龚维周的家里。
突然来了两名身着制服的检察官,主人显得非常紧张和不安。检察官说明了来意,一老一少哭了起来:我们过去上访了很多地方,就是没有想到找检察院,我们好糊涂。检察官说:怪我们作风不深入,失职啊?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弄清真相,主持公道。父子俩把事情的前前后后,做了详尽的陈述。
当天,检察官又到达重庆城口县明通医院取证。虽然当年龚维周的病历和X光照片没有保留,但医院的冉院长和不少知情人,证实了龚维周当年确实瘫痪,在此治疗四天,不见好转就被弄出了医院。
初步掌握的证据已经显示,高泽孝和肖光奎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检察长郭强和副检察长向莉听了汇报后,立即召开检委会通报案情,听取大家对本案的意见,一致认为立案侦查的时机已经成熟,不可拖延。
法纪科长徐进东,带领办案骨干,再次深入到龚维周家及所在的村社干部群众中调查取证,找明通医院的医护人员,找当年在鸡唱乡工作和参与审讯的乡干部收集证据。除极少数人对此事件含糊其辞试图回避外,大多数的参与者态度鲜明,大胆而如实地提供了证据,给予了全力配合。经过艰苦的调查取证,有20多人提供了亲眼目睹和部分参与的证据,形成了证据锁链,把高泽孝和肖光奎10年前对涉嫌偷鸡的龚维周非法拘禁,导致其跳楼致残瘫痪的事实,展示得淋漓尽致。
检察长郭强带领分管领导和办案人员,向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和市检察院负责人以及渎职侵权检察处,全面汇报和介绍了案情,争取上级的支持,听取各方意见。大家认为,从非法拘禁罪的主体、客体衡量,二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人员分别把高泽孝和肖光奎请到检察院。高泽孝凭着他多年来在基层处理各种问题锻炼出来的应变能力,与检察官斗智斗法,竭力周旋,一口咬定当年的事情只记得大概,具体细节已经遗忘,总之没有组织和参与,不负主要责任。肖光奎有公安员的经历,在“办案”中积累了反侦查经验,他在交代问题中避重就轻,推卸主要责任。但是,在一系列直接和间接证据面前,两人建立在虚假基础上的对抗,经过数轮的交锋之后,最终败下阵来。为了慎重,院里先后数次召开检察委员会,就本案的性质和证据的准确性,进行了严格的分析和论证。办案人员又先后十余次寻找新的知情人,完善了证据,保证了万无一失。
非法审讯成为被告
受冤多年终获赔偿
2006年11月初,宣汉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指控高泽孝、肖光奎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受害人因瘫痪在床,不能到庭一睹二人受审的庄严场面,然而却有不少崇尚正义的居民到庭旁听。
高泽孝和肖光奎,试图在法庭上推翻供述,扭转败局。高泽孝自始至终宣称,他负责全乡的全面工作,像龚维周这样的个案,属于偷鸡摸狗的小事,不屑于全程介入。他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更为“专业”:法医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客观,没有原始的病历和诊断结论,该鉴定根据龚维周的口述和检察院的调查材料,认定其伤是1996年形成不能成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肖光奎则辩称自己是一般工作人员,只是协助领导工作。
经法庭质证、认证,认定高泽孝、肖光奎采用非法手段,抓捕他人,并强行限制其人身自由,致人重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危害了社会治安,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做出了如下判决:被告人高泽孝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肖光奎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通过法律程序,龚维周还获得了近17万元的高额赔偿,其中高泽孝和肖光奎共同赔偿8.5万元,相关责任机构赔偿8万元。目前,个人赔偿部分已经到位,其余部分正在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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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铁马
利益驱动越权办案
被疑偷鸡跳楼致残
1996年初秋,四川省宣汉县鸡唱乡大坪村一些村民,到乡政府反映,家禽接连被盗,要求调查处理。时任乡党委书记的高泽孝对此高度重视,指派公安员肖光奎调查处理。
肖光奎根据高书记的指示,带领治安室的同志调查取证,初步认定大坪村赵某等人涉嫌偷鸡,将赵某等人抓获。赵等供述了偷鸡的事实后,又供出了同伙龚维周和龚维田兄弟。治安室向高书记汇报,赵某等人构成盗窃罪,建议罚款2000元将其放走,同时决定抓捕龚维周兄弟。既然他们认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就应当移交警方侦查,而不能由治安室罚款了事。但是,考虑到当时治安室的经费是自收自支,如果移交出去,岂不肥水流了外人田?因此高书记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治安室的决定。
肖光奎率领治安室的同志,秘密而神速地开赴大坪村抓获龚维周、龚维田两兄弟。不料龚维周脑瓜子灵,称去借面条给来人做饭吃,却一去不归。这强烈地触怒了党委书记高泽孝。第二天,他安排部署捉拿“逃犯”龚维周的行动,龚维周终于在劫难逃,落入了“法网”。
他们把龚维周关押在乡政府二楼的治安室,严刑拷打。把烧酒和食盐撒在伤口上,龚维周痛得昏迷过去,醒来之后呼叫饶命。肖光奎等人又故意制造恐怖气氛:把你交给派出所,他们打人厉害得多,你还要死一道……
这样的气氛和场面,使龚维周产生了一种错觉:他遭受到的残酷体罚,是乡上集体的意志,已经无法改变事实的走向。再加上听说交给派出所,他还要死一回,更感到极端恐惧。于是在晚上10时许,审讯人员去吃点心的时候,他使尽平生的力气,挣脱了手铐,从窗户上跳了下去。
十年瘫痪卧床不起
成年汉子变成“女人”
龚维周跳楼导致重伤,虽然一时不能确认后果如何,但“审讯人员”已经预感不妙。他们先请乡医院的蒲忠科医生治疗,蒲医生检查后认为,下肢没有知觉,极有可能是腰椎骨折,乡医院没有能力治疗,建议迅速送往大医院。高书记只好决定就近送往重庆市城口县明通区医院治疗。
医治了4天,乡上和治安室负责人说,已经无钱缴付医药费。并不顾医生“龚维周的伤势没有好转,必须继续治疗”的建议,硬是将他抬回了家,让民间的郎中和乡里的医生治疗。
但这样的治疗,对于一个尾椎骨骨折、下身瘫痪的人来说,没有丝毫实质性的意义。龚维周生活无法自理,一切全靠父亲和妻子来协助完成。
龚维周的家在国贫县里最穷的一个乡镇。全家五口人,有老父亲、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过去三个大人全部出动干活,也难以维持生计,现在这个家庭的主要支柱倒下了,无异于雪上加霜。龚维周的妻子,再也看不到这个家庭有什么希望,悄悄只身离开了这个苦难的家庭,至今下落不明。从此,龚维周的父亲,以老迈之躯照顾着瘫痪的儿子和两个幼小的孙子。
生活越过越艰难,实在无法支撑了。经过好心人的指点,父亲才请邻居背着龚维周,和自己一起到了樊哙派出所、区公所、县上有关部门告状讨说法。乡上新一届领导班子非常同情龚维周,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他们想办法把龚维周转为了“五保户”,给他困难补助,龚维周和父亲才暂时结束了上访。
但是,那点困难补助只能应付一般的开销,孩子读书的费用却没有着落。龚维周暗自悲伤流泪,苦心寻求生路。当地妇女做布鞋、鞋垫卖往重庆的事,让他灵机一动。于是,他拜邻居中的大娘大姐们为师,经过一个多月的苦练,就能捉刀剪裁,飞针走线,做出造型标准、图案精美、结实轻便的布鞋和鞋垫。他把这些卖给前来收购的重庆商人,布鞋能卖80元一双,鞋垫能卖40元一双,一个月下来也可挣200多元,解决了两个孩子上小学的费用。
他看到有人高价收购妇女们的长发,就不再理发了,几个月下来,长发披肩。加上他难以见到阳光,脸色苍白,乍一看就像个锁在深闺人未识的女孩。一次,有个收购头发的商人,以80元的高价买走了他的头发。10年来,他不知剪了多少次长发。
有人得知了龚维周的遭遇后,鼓动他以书面的形式,向中央、省市县反映情况,一定会有人为他伸张正义,还他公正的。于是,由别人为他们代写的上访信,不断地从他那摇摇欲坠的木板房里发往四面八方。龚维周也曾数次由别人背着,到县里、市里、省里上访。
全国人大批转督办
宣汉检方全力彻查
龚维周的上访信,最终摆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的案头,引起了高度重视。经过层层批转,2006年初,终于转到了宣汉县人大负责人的案头。县人大及时做出批示:排除一切干扰,迅速侦清全案,做出公正处理。宣汉县委政法委负责人,也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火速侦查,尽快结案。
易地交流刚刚上任的检察长郭强,对人大和政法委的批示高度重视,组织分管的领导向莉和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徐进东、副科长王晓飞,详细研究了龚维周的上访信和有关批示,决心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障碍,查个水落石出,做出公正处理,维护法制权威。副检察长向莉,具体负责侦查前沿的组织指挥。
春节假期刚刚结束,法纪科就派出副科长王晓飞和侦查员龚刚临,投入了初查。经过数小时艰难的行程,他们登上了大坪山,走进了龚维周的家里。
突然来了两名身着制服的检察官,主人显得非常紧张和不安。检察官说明了来意,一老一少哭了起来:我们过去上访了很多地方,就是没有想到找检察院,我们好糊涂。检察官说:怪我们作风不深入,失职啊?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弄清真相,主持公道。父子俩把事情的前前后后,做了详尽的陈述。
当天,检察官又到达重庆城口县明通医院取证。虽然当年龚维周的病历和X光照片没有保留,但医院的冉院长和不少知情人,证实了龚维周当年确实瘫痪,在此治疗四天,不见好转就被弄出了医院。
初步掌握的证据已经显示,高泽孝和肖光奎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检察长郭强和副检察长向莉听了汇报后,立即召开检委会通报案情,听取大家对本案的意见,一致认为立案侦查的时机已经成熟,不可拖延。
法纪科长徐进东,带领办案骨干,再次深入到龚维周家及所在的村社干部群众中调查取证,找明通医院的医护人员,找当年在鸡唱乡工作和参与审讯的乡干部收集证据。除极少数人对此事件含糊其辞试图回避外,大多数的参与者态度鲜明,大胆而如实地提供了证据,给予了全力配合。经过艰苦的调查取证,有20多人提供了亲眼目睹和部分参与的证据,形成了证据锁链,把高泽孝和肖光奎10年前对涉嫌偷鸡的龚维周非法拘禁,导致其跳楼致残瘫痪的事实,展示得淋漓尽致。
检察长郭强带领分管领导和办案人员,向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和市检察院负责人以及渎职侵权检察处,全面汇报和介绍了案情,争取上级的支持,听取各方意见。大家认为,从非法拘禁罪的主体、客体衡量,二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人员分别把高泽孝和肖光奎请到检察院。高泽孝凭着他多年来在基层处理各种问题锻炼出来的应变能力,与检察官斗智斗法,竭力周旋,一口咬定当年的事情只记得大概,具体细节已经遗忘,总之没有组织和参与,不负主要责任。肖光奎有公安员的经历,在“办案”中积累了反侦查经验,他在交代问题中避重就轻,推卸主要责任。但是,在一系列直接和间接证据面前,两人建立在虚假基础上的对抗,经过数轮的交锋之后,最终败下阵来。为了慎重,院里先后数次召开检察委员会,就本案的性质和证据的准确性,进行了严格的分析和论证。办案人员又先后十余次寻找新的知情人,完善了证据,保证了万无一失。
非法审讯成为被告
受冤多年终获赔偿
2006年11月初,宣汉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指控高泽孝、肖光奎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受害人因瘫痪在床,不能到庭一睹二人受审的庄严场面,然而却有不少崇尚正义的居民到庭旁听。
高泽孝和肖光奎,试图在法庭上推翻供述,扭转败局。高泽孝自始至终宣称,他负责全乡的全面工作,像龚维周这样的个案,属于偷鸡摸狗的小事,不屑于全程介入。他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更为“专业”:法医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客观,没有原始的病历和诊断结论,该鉴定根据龚维周的口述和检察院的调查材料,认定其伤是1996年形成不能成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肖光奎则辩称自己是一般工作人员,只是协助领导工作。
经法庭质证、认证,认定高泽孝、肖光奎采用非法手段,抓捕他人,并强行限制其人身自由,致人重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危害了社会治安,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做出了如下判决:被告人高泽孝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肖光奎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通过法律程序,龚维周还获得了近17万元的高额赔偿,其中高泽孝和肖光奎共同赔偿8.5万元,相关责任机构赔偿8万元。目前,个人赔偿部分已经到位,其余部分正在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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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