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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竞技体育现行体制为切入点,在分析和探讨了我国乒超联赛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与国外成熟体育联赛管理组织体制的比较分析和山东鲁能乒乓球俱乐部的案例分析,研究和总结了我国以乒超联赛为代表的竞技体育“伪市场化”的体制特征。本文的核心在于建立经济学理论模型比较分析‘举国体制”、“混合体制”和“俱乐部制”的效率问题。通过理论模型分析,得出在竞技运动方面,“俱乐部制”相比而言效率更高的结论,并整理了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造中遇到的难题及其根源,在文章的最后为我国体育竞赛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竞技体育实行的是“举国体制”,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这种体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深入,“举国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于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的竞技体育开始了市场化的探索,其中实行体育联赛成为了很多体育项目的选择。纵观我国乒超联赛十年进程,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暴露了很多问题,与西方成熟的体育联赛相比还有着一定的差距:联赛管理体制有待完善;职业联赛产权不够明晰;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健全;运动员培养方式比较单一等。成熟的职业体育的发展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球迷消费需求为核心,以盈利为目的。为了达成这样的目标,很多联赛都会设立体育联盟。作为各家俱乐部的利益代表,体育联盟负责管理联赛的相关事项,并起到联系俱乐部与协会的纽带作用。项目协会与体育联盟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参与联盟的业务管理。西方职业体育联赛的运营和管理经验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我们应立足我国的现实,建立起符合我国国球的联赛体制环境,把联赛的运营研究纳入到联赛运营的实存制度系统中,并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有机结合,推进我国体育联赛运营的真正市场化和企业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相关制度的完善。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五方面着手进行改革:改革联赛管理体制;加强法制化管理;健全竞赛产权市场;坚持“以人为本”的竞技体育发展观;注重社会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