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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务员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人员激励机制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政府改革的重中之重。2009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中就对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的激励机制建设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指出要在干部交流、职务晋升、培训、表彰和奖励等方面对纳税服务人员给予适当激励。同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者的关心和支持,以提高其责任心和使命感。基层税务机关及其服务人员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息息相关,通过研究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人员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更有利于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提升其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整个基层税务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为了帮助基层税务机关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促进基层税务机关建立和健全纳税服务人员激励机制的相关制度,改善激励机制的实施效果,本文对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人员激励机制进行了相关研究。本文是建立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弗鲁姆的期望理论、斯金纳的强化理论、以及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基础上的致力于对纳税服务人员的激励机制的完善所进行的研究。本文以湖南省安化县地税局作为实地调研的对象,了解了该局当前的基本概况,以及纳税服务人员激励机制的实施现状,并对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在此基础上,本文总结出,整个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人员激励机制实施方面存在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晋升激励机制不健全,正激励和负激励有失协调,物质激励存在固有缺陷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法律法规的缺失,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基层税务机关缺乏强劲的激励动力,纳税服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激励机制等。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和原因,文章的最后探讨了完善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人员激励机制的相关对策与建议:一是要坚持有效的激励原则,保障激励机制的有效性;二是要重视组织文化建设,为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三是要建立正、负激励措施的协调机制,保证激励效果;四是要精神激励机制和物质激励机制双管齐下;五是要完善培训和晋升激励机制,建立一支“懂激励”的干部队伍;六是要建立激励监督机制,保障激励机制的有效落实;七是要建立明确的基层税务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