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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了2009年到2011年沪深两市的石油塑胶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围绕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以董事会特征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作用机理为起点,对董事会独立性特征、董事会激励特征、董事会行为能力特征三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以期从董事会治理的角度探讨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途径。首先,本文对研究中所涉及到的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董事会特征等概念进行界定,并且对国内外有关董事会特征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的研究文献进行回顾和评述。其次,介绍了与本研究紧密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并对董事会治理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机理进行了分析。随后,以董事会特征影响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分析为基础,并结合以往研究成果提出了有关董事会特征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的研究假设。接着,本文将RLCCW的评价结果作为被解释变量,从董事会独立性特征、董事会激励特征、董事会行为能力特征三个方面选取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情况、董事薪酬、董事会持股比例、年度内董事会会议次数、财务背景独立董事比例等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同时通过构建多元回归模型对董事会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回归结果表明董事会规模、董事薪酬、董事会持股比例、财务背景独立董事比例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显著相关,董事会会议次数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负相关,与预期结果相反。最后,本文认为应当完善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任职条件和激励机制,同时注意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此外,还要完善董事的激励机制和董事会会议制度,以期通过改善董事会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