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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五十年代股权激励制度在美国首次出现,并于九十年代扩展至世界各地。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营权和所有权的逐渐分离,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利益冲突随之出现,为了协调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使其达成一致,减少管理层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的行为发生,股权激励制度由此而产生。伊利集团作为乳制品行业的领军企业,本文试图以其先后两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研究,为其他企业提供一个参考,为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本文主要采用案例研究的方式,结合国内外文献研究,以委托代理理论及人力资本理论等为基础,以伊利集团两次股权激励方案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首先从企业基本概况、主营业务的构成、公司治理结构及股权结构等四个方面对案例主题伊利集团进行了介绍,将伊利集团两次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纵向对比,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置出发,对比了伊利集团两次股权激励方案中六大股权激励要素,接着将两次方案中期权定价及会计处理进行了对比。最后分别从财务业绩与非财务业绩两个方面去分析伊利集团两次股权激励对集团业绩所产生的影响。财务业绩方面,本文分别从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企业成长能力、股价的变化等财务数据来分析伊利集团在股权激励实施以前和股权激励实施以后的表现,在非财务业绩方面,本文整理了伊利集团两次股权激励方案对于市场变化和人力资源情况的方面并进行分析。最后以伊利集团股权激励为研究样本,进行案例分析,最后将理论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给伊利集团股权激励方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案例分析基础上,得出如下几点启示:首先应当完善外部市场环境的完善与支持,从构建规范合理的经理人市场到完善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从内部制度环境出发,应当制定科学的业绩评价指标及行权条件,完善期权定价模型参数的信息披露及其会计估计最后科学设定行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