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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到今天,经过了起步、快速发展、停滞到“新农保”的实施,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新农保试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在许多的地区都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但是试点工作仍旧有许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我们对新农保的试点工作进行创新与改进。目前我国正在各级地方政府开展实行的新农保试点制度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制度缺陷问题。目前新的《社会保险法》并没有对政府投入和强制投保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要求,同时对地方财政支持缺乏规定,对新农保的保障水平的提升空间造成了一定的压制;二是没有认真分析“新农保”如何与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适应问题。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新农保以个人缴费为主,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所占比例较低,保障水平低导致新农保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而且新农保大部分地区实行基金管理为县级统筹模式,也就是说,每个区(县)实施的新农保制度均不相同。本论文主要围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该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的选题依据、研究背景,明确本文的研究意义,综述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指出已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选取适用于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新型养老保险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概述,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念出发,介绍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及发展历程,到确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详细分析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现实意义。第三部分引入了典型的新农保试点案例,对内蒙古赤峰市阿鲁旗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分析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支持、前期准备工作、宣传、覆盖面和养老金发放方面的实施情况,指出我国新型农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形成的原因。第四部分就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现实基础与理论基础做出分析,通过对新农保制度的SWOT分析建立层次分析法,从而得出对新农保制度的从完善制度、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比例,实行多渠道资金运用等方式,提出我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应加以改进的措施,并对其进行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