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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仁”学思想,是在以“本仁于天,本仁于父母”为前提下展开论述的。他在继承孔孟亲亲、爱人、爱物、仁政等思想的基础上,又受荀子的“天地者,生之本;祖宗者,类之本;君师者,治之本。”的礼三本思想以及董仲舒的天道观中“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人于天而仁也。”等思想的启发,得出:“人有三族谱,天人民,天地者生之本,祖宗者类之本。”的结论。从而他把“仁”学思想架构成“本仁于天”,“本仁于父母”的新思想体系。同时他又借助西方“几何公理”之真理的普遍性,来给“仁”增加了“公理”的性质,即:“仁,公理也。”,使其“仁”学思想更具现代意义。康有为的“天”有“元气”、“仁”、“阴阳”、“一”、“元德”、“公理”等多重涵义。他把“仁”的属性赋予“元”的观念,构成“元气-仁”本体论,成为其哲学思想的核心。他的“仁”学思想,既包含亲亲、爱人、爱物等传统元素,又具有博爱、平等、民主、自由等现代内涵;既含有形而上的本体意义,又兼具形下道德原则基础;同时又是不可反驳的真理。首先,在“本仁于天”前提下,康有为提出:一、人性本天性。人性本天的自然之性,以康有为“元气-仁”本体论为依据下的“自然人性论”的提出,是一次对封建制度下受束缚、遭奴役人性的解放。二、人德本元德。元德是天至善至美的德性。人的道德品质是基于天的元德至善性而形成的。三、人道本天道。天道是指万事万物运动变化的所遵循的普遍规律,人道是指人伦之道,即人在社会生活中所遵循的社会活动准则。人道本天道,指人道运行以天道为规律。其次,在“本仁于父母”前提下,他得出“亲亲、爱人、爱物、博爱”等结论。康有为基于他对西学的认识和了解,给“仁”增加的“公理”的涵义。最后,康有为还论述了“仁”与“义”、“礼”、“智”的关系,来从不同角度诠释他“仁”学内涵。“义”是“仁”的合宜,“礼”是“仁”的节文,“仁”与“智”成终始。他“仁”学思想涵义丰富、体系架构完备、富有现代文化元素,最终以儒家理想“世界大同”为归宿,这也是儒家思想的终极关怀。康有为“仁”学思想的是在新旧制度转换、东西思想碰撞过程中产生的,融入了佛学中的博爱、极乐,西学中的民主、平等、自由等观念,突破了封建传统儒学对人性的束缚,使儒学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虽然他的“仁”学思想不尽完美,但研究它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康有为的学术贡献,儒学在近现代社会地位变化、作用和价值,以及如何保留、继承和发扬儒家思想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