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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大范围普及,人们在享受大量新鲜资讯的同时,日常生活也变得更加快捷和便利了。但是,近年来网络犯罪、青少年网络成瘾等网络使用相关问题的出现,也着实令人们困恼不已。如何才能使互联网更好地展现出自身的优越之处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关注和鼓励人们在网络活动中进行更多的积极行为得以实现。利他行为是一种个体自觉自愿采取的、帮助他人而并不期望外在回报的亲社会行为,这种积极行为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观察到,网络利他行为作为利他在虚拟环境中的一种体现,能够有效地促进网络社会的安定和谐,是值得深入研究和鼓励的积极行为。从文献检索结果来看,该领域研究还相对单薄,存在以定性描述为主、缺乏丰富事实证据的局限。本研究希望通过分析收集到的大样本数据,对目前唯一的网络利他行为量表进行适用性验证,同时结合访谈中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分析网络使用者在虚拟社会中利他行为的主要特点。本研究共收集到557份有效的样本数据,被试年龄范围为11岁至53岁,涉及学生、工人、白领、公务员等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从小学到硕士研究生。由于网络调查不受空间限制,所以研究被试存在分布范围广、覆盖面大的特点。研究采用问卷法与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查和分析样本数据,以实现对网络利他行为较为客观、全面的研究。具体有以下几方面成果:1.《网络利他行为量表》在大范围网络使用者中施测的适用性良好。数据分析结果表明,该量表的鉴别力(CR值在0.05水平上均显著)、信度(总量表α系数大于0.90,各分量表α系数大于0.70)和效度(每个维度与总量表相关系数都高于0.80,各个项目与其所属分量表相关系数在0.60以上)均达到满意水平,良好的结构使得本量表可以运用在与互联网积极行为有关的测量中;2.在虚拟环境中,以网络分享为主的利他行为普遍存在。研究中,绝大多数(94%)网络使用者表示对网络利他行为有着积极、正确的认识,坦言自己从事过或经常从事利他行为,相比实际生活中的利他行为,个体在网络中实施对他人有益的行为有更多的自主性;3.经常通过电脑上网的使用者有更多的利他行为。电脑使用者的网络利他行为得分显著高于手机使用者(F=8.34,p<0.01),手机用户由于受到流量等多种客观因素的限制,表现出的利他行为相对较少;4.年长组(40岁及以上)和年少组(19岁及以下)有更多的利他行为:年长者和年少者相对生活压力较小,对网络这一新鲜事物的热情度高,同时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认可,故有更多的网络利他行为(F=9.69,p<0.01);5.网龄和日均使用网络时间对利他行为产生有重要影响。使用网络时间过长(网龄在五年以上、日均使用网络时间3小时以上)会减少利他行为的发生概率(F=9.95,p<0.01;F=6.17,p<0.01),并会对个体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使用网络时间适中(1-3小时)的用户是做出利他行为频率最高的群体;6.过低的受教育程度(小学及以下)会降低利他行为的发生频率。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被试在网络利他的多个维度上得分显著低于其他群体(总量表得分F=2.99,p<0.05),应加强互联网使用者的文化知识学习和社会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