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海洋是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地。海洋经济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海洋运输业作为海洋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它的高速发展在给人类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由于船舶尤其是油船发生的溢油污染事故,也给海洋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目前,海域溢油污染事故已成为世界性的灾难。建立和完善海域溢油应急反应体系,对于保护海洋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海域溢油污染防治具有消费上的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在国家大力实施海洋发展战略的今天,如何有效防治海域溢油污染,保护海洋环境,对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圳是典型的海滨城市,具有优越的海洋资源,自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海洋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与其他公共物品的供给一样,海域溢油污染防治也日益面对创新的要求。建立海域溢油应急反应体系是有效开展海域溢油污染防治的根本性手段之一。海域溢油污染防治要适应不断变动的环境提出的新要求,需要以一种全新的理论视角和思维,对海域溢油应急反应体系进行审视和创新。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的概念框架和行政范式,日益被政府部门所认识、接受和运用。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在系统回顾深圳海域溢油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对当前深圳海域溢油应急反应体系存在的缺陷进行剖析,从结构组成、权责分配、运作机制、制度因素、资源环境5个方面查找障碍归因,并围绕构建政府部门主导下的政府——市场——社会共享权力、共担责任、协调合作的海域溢油应急反应体系目标,提出了大力培育社会参与主体、着力健全权责体系、积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开展舆论宣传、继续优化政府结构6个方面的对策措施,以期为促进深圳乃至全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