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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我国职业篮球运动的发展,完善体育法律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篮球市场环境。必须加大对于篮球经纪人经纪行为的监管力度,力争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篮球经纪人在职业篮球的发展中起积极作用。本文从篮球经纪人经纪行为与现状入手,由体育管理体制、具体法律法规两个方面,研究如何更好的规范我国篮球经纪人经纪行为。本研究的主要结果:1.篮球经纪人是篮球职业化的产物,我国篮球经纪人处于挑战与机遇并存的环境中。规范是保证其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其核心业务是有关运动员的经纪服务。篮球经纪行为具有单一性与多样性的特征:单一性指服务对象的单一,多样性指服务的多样与全面。其核心品质是专业性。篮球经纪人应该是篮球、法律、财务等专业人才构成的团队。2.我国目前有14名篮球经纪人,主要集中在北京。能够从事国内外运动员、教练员交流;运动员、教练员及球队商务代理和商务推广;组织推广商务赛事;赞助中介活动;其他篮球经纪活动。由于法规不健全,目前在佣金、合同等方面存在问题,直接导致了滥收佣金、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在现有体制下篮球经纪人的生存空间窄小。3.我国现有的管理体制存在如下问题:仲裁机构缺乏专业性,没有建立体育仲裁机构、体育法律研究机构。政府部门陷于具体事务中,不利于规范工作。现行职业篮球管理体制必须改革。4.规范篮球经纪人经纪行为的法规主要为《经纪人管理办法》、《篮球经纪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我市体育经纪人管理的通知》及篮球管理中心制定的有关法规。《体育经纪人管理办法》仍未出台。规范工作是在国家的整体法律框架下进行的系统工程,必须完善体育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民法与体育法的结合研究。尽快建立体育法律仲裁机构。5.立法存在的问题:①法规制定过程中,工商部门与体育总局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法律条文没有明确到具体的篮球经纪行为,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②现有的体育法律研究没有与民法研究相结合。③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不能满足规范工作的需要。6.我国篮球经纪人经纪行为规范趋势:逐步解决体制的问题,篮球管理中心与篮球协会真正的脱钩,发挥各自的优势。建立体育法研究机构,为管理部门立法和修订法规提供智力支持。建立规范体系内部的法律解决机制,发挥体育法律仲裁机构、体育律师协会、运动员工会等组织在规范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