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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己成为时代潮流的现代社会,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呼唤日益强烈,当今世界刑事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推动着刑事司法理论不断推陈出新。从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的情况看,随着刑法理论、观念的变化,各国大都实行过所谓“非刑事化政策”及“轻缓刑事化政策”,即对犯罪行为不一定均需诉诸法院适用刑罚,反映在刑事起诉制度中,便是赋予检察机关在是否对犯罪进行追诉时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附条件不起诉作为体现新时期各国刑事司法发展趋势的一项新兴制度,是不起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符合司法规律,而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近年来,许多地方的检察机关已经率先试行了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机制,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遗憾的是并未在全国推行,因此若能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构建我国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在我国刑诉法的再次修订中明确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就附条件不起诉相关问题提出探讨。本文在理论方面,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对附条件不起诉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为完善附条件不起诉机制夯实理论基础。在实践方面,检察机关越来越认识到将宽严相济的精神融入到司法实践之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是应如何融入,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因此,对附条件不起诉机制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同时,建立基于SD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模型也具备实际操作价值,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借鉴意义。
本文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概念、理论基础、刑事政策依据,必要性、可行性、对象、条件、程序、具体操作及适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建议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从总体上阐述附条件不起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