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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叙事是演讲者为了某一特定劝说或论证目的而诉诸于简要概述发生在过去的事情。叙事学作为一门学科,源起于拉基米尔·普罗普、阿尔吉尔达·朱利安·格雷马斯、罗兰·巴尔特、茨维坦·托多洛夫及威廉·拉波夫等语言学家一个设想,他们试图用结构语言学方法和理论去解读和建构文学叙事模式,为分析文学叙事作品建立一个科学的统一模式。结构语言学视角的叙事研究理论激发了叙事学研究热潮,不同学者从不同学科视角研究叙事作品,各种跨学科叙事学纷纷诞生。涉修辞属性方面,韦恩·布思和詹姆斯·费伦等关注文学叙事技巧和伦理效果;热拉尔·热奈特、西蒙·査特曼和麦克·卡恩斯等试图融合语言学视角和文学视角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在探讨叙事技巧的同时兼顾叙事的伦理效果等。于是,叙事修辞理论的研究正式启动了。遗憾的是,迄今已有叙事修辞理论主要聚焦于文学叙事,忽略了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实用价值的演讲等非叙事语篇中的修辞性叙事。本研究是应当前演讲叙事实践的兴盛与理论研究相脱节而发起的,旨在从修辞功能、形成机制、哲学和语言学理论等维度,尝试建构修辞性叙事的理论框架,进而探究演讲语篇中叙事功能、组织结构和取材倾向性等方面的独特之处。演讲叙事是指演讲语篇中作为一种修辞性说服论辩手段的叙事,相关研究势必牵涉叙事学、修辞学和演讲学三个领域。鉴于此,本论文秉承已有相关研究成果惯有的跨学科基质,结合语篇语言学、言语行为理论、修辞情境理论、体裁互文性理论、实用主义哲学和建构主义哲学等相关理论,综合运用历史调查法、归纳演绎法、对比分析法、描述法和阐述等,对极具实用价值的演讲语篇中的修辞性叙事做一系统研究。本研究拟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拓展:1.整合和调适已有涉修辞的叙事理论体系国外目前关于叙事修辞的研究尚存在命名不统一和概念界定不明确等问题;中国叙事修辞学者惯用“修辞性叙事”一词指称所有与修辞有关的叙事理论,无论布思的“小说修辞”理论、费伦的“作为修辞的叙事”,还是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在国内都被释义为“修辞性叙事”。实际上,三个概念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此外,上述理论皆以偏概全,以文学叙事替代所有的叙事,忽略演讲等非叙事语篇中的修辞性叙事。基于上述观察,本文将对已有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尝试调整“叙事修辞”理论体系,以容纳非叙事主导型语篇中的修辞性叙事和叙事主导型语篇中的所以涉修辞现象。2.建构修辞性叙事理论框架修辞性叙事是与语篇叙事相对的作为修辞手段的叙事。修辞性叙事目的不再仅限于传递信息,辅助实现一个非叙事语篇的主旨是其更为重要的功能;其在修辞功能、形成机制和结构模式等方面显著不同于语篇叙事。不同于语篇叙事修辞所追求的某种社会教育功能,修辞性叙事功能主要体现在叙事之后效果对其上位语篇主旨的服务方面。为了提高叙事说服效果,修辞性叙事者一般依据实用主义原理,选择与劝说目的一致的真实事件,并根据现实世界的主观可为性和认识互动论等原理把所选事件组织起来。由于受到其上位语篇体裁形式等因素的制约,修辞性叙事的模式可能相对不完整。3.探究演讲叙事模式作为修辞性叙事的一种,由于受到演讲劝服语体和演讲修辞情景等因素的影响,演讲叙事在修辞功能、语篇结构和形成机制等方面显然区别于一般的修辞性叙事。在功能方面,演讲叙事除了有论证说明功能外,还有语篇导向和情感诉诸等功能;在语篇结构方面,演讲叙事在简化事件情节的同时却有意凸显演讲者情感、态度等因素,左右受众情态,控制其选择方向;演讲叙事素材的选择组织和遣词摘句等皆遵循目的性、经济性和趋利避害等原则。本文关注发生在非叙事性论辩、说明和演讲等语篇中的修辞性叙事,以政治演讲类语篇中的修辞性叙事作为主要素材,对“修辞性叙事”作了较全面的探索,拟实现相关理论的建构,拓宽叙事学研究范畴,并为解读和建构演讲等实用性语篇所包含的叙事语段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