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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对企业实际税负的不同反应,构建了一个三方博弈,最终决定企业实际税率的理论框架。在该框架下,先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企业实际税负的行业及地域等特征,并分析了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行为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影响企业实际税负的相关因素。研究发现:中央政府制定的所得税政策,决定着企业的实际税负,但这种影响在逐渐减弱:作为执行政策的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通过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方式,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削弱了中央政策的有效性;企业则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采取各种方式优化自己的所得税负担。特别的,我们分析了地方政府干预企业纳税的行为特征。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在干预企业纳税行为时,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来说,当企业面临较高的名义税率或者总资产回报率较高时,地方政府倾向于为他们提供税收优惠;地方经济发展程度越高,为企业提供的财政补贴金额越大。此外,企业最终控制人类型也影响地方政府的行为:当最终控制人为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时,地方政府为他们提供税收优惠的可能性较小,而给予他们财政补贴的金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