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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大量研究表明,这个时期是资源、能源消耗增长加快的时期,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西北地区作为欠发达地区,目前不仅面临生态瓶颈,而且肩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任。如何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如何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低碳发展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和能源消费方式,成为必然选择。本文对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0-2012年间的能源碳排放、人均碳排放等进行测算,应用脱钩模型,比较碳排放与经济发展间的动态变化关系和趋势;应用STIRPAT模型、采用岭回归分析方法、通过SPSS19.0软件研究人口、经济发展水平、能源强度、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城市化率等人文因素对能源碳排放的影响,得出各省区能源碳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及贡献率:剖析和比较西北地区能源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差异,为西北地区未来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分析结果表明:1)研究期内,西北地区经济逐年增长。脱钩弹性分析表明,五地大多数年份弹性系数大于0,即呈现相对脱钩或挂钩状态,说明碳排放量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定的同步关系。脱钩指数分析结果表明,陕西省和甘肃省能源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疏远,青海省能源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波动大,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紧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有加深趋势。2)陕西省能源碳排放的显著影响因素为产业结构、人口和经济发展水平;甘肃省能源碳排放的显著影响因素为城市化率、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碳排放的显著影响因素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和城市化率;青海省能源碳排放的显著影响因素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碳排放的显著影响因素为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率和人口。3)经济发展水平是西北地区共同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西北地区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依赖性很强。4)西北五地均未出现(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未来减排压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