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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收入分配问题自古备受关注,其中涉及的公平正义问题不仅是人类的基本道德问题,更是制度和秩序问题,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社会稳定。本文旨在从权利配置角度对中国企业要素收入分配问题进行研究。权利配置是制度问题的核心,也是本文研究的切入点。本文首先在对新古典主义要素收入分配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参与权、收入权和保障权三维度的权利配置影响企业要素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思路。随后,将企业要素收入分配划分为劳动要素收入、资本要素收入和政府部门收入三个层次,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对中国企业1998-2007年连续10年的收入分配情况从整体、行业性质、规模、所有权性质和地区分别进行测算,以明晰中国企业要素收入分配的现状及主要问题。本文的实证重点在于分析劳资双方权利配置的不同对企业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最后,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权利配置改革企业要素收入分配的原则、总体思路和实现路径,并进一步结合前文结论对国有企业的要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了三点建议。通过研究,本文主要得出了以下五点结论:(1)改革企业要素收入分配的重点在于大型垄断国有企业。通过对中国企业要素收入分配按行业性质、规模、所有权性质和地区等方面进行测算,表明要素收入分配,尤其对劳动和资本要素,垄断行业、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中西部地区企业的要素收入占比变动愈为强烈,即劳动要素收入占比下降更快,资本要素收入占比上升显著。(2)权利配置对企业要素收入分配具有重要影响。企业内部的权利配置能够转化为各种收入模式,对要素形成了不同的激励,决定了企业内各种要素的收入。企业内部权利配置可以抽象为三个最基本的维度:参与权、收入权、保障权。参与权强调在起点平等的参与竞争,收入权强调过程公平、合理,保障权保障分配的结果更加公正。(3)劳动者并未获得“公平”的劳动收入。以2004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统计得到的平均员工劳动收入11000元/人来测算,员工实际应该得到的“公平”劳动收入为11947.43元/人,足足少了947.43元。(4)权利配置的重点仍在于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权。中国企业内部,劳动要素越来越无法替代资本要素,Translog模拟与真实的企业内部要素收入占比变动趋势具有一致性,即存在劳动要素收入占比不断降低,而资本要素收入占比逐年提高的现象,当务之急是尽快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权。(5)改革好企业内部要素收入分配问题,就必须重视权利配置,使权利配置更倾向于劳动者。以平等的参与权实现起点公平;以共享的收入权实现过程公平;以充分的保障权实现结果公平。同时,国有企业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政府应大幅提高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比例,使上缴部分更多用于民生改善。与既有研究相比,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首次利用大型企业层面微观数据对中国企业要素收入分配进行系统测算。全面考察了中国企业要素收入分配的动态变迁,能够对中国企业要素收入分配的演化有较为清晰而全面的认识,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微观层面证据,同时将政府部门纳入到要素分配范畴,将劳动、资本、政府部门三者的关系统一到要素收入分配的研究框架之中,更加符合实际情况。(2)为相关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权利配置内涵是参与权、收入权和保障权之间在企业内部如何配置,为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3)首次实证测度了中国企业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收入的偏离程度。正面回答了劳动者是否获得了“公平”的劳动收入,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微观数据支撑。并通过构建考虑政府部门的中国企业要素收入分配的Translog生产函数模型,对企业要素收入分配进行模拟比较,进一步检验了权利配置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