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国际投资逐渐成为国际经济交往的主流方式,国际投资争端也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国际投资仲裁作为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争端的解决起了巨大的作用,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然而由于缺乏全面有效的监督机制,国际投资仲裁裁决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不一致性,而且有偏袒私人投资者而忽略东道国公共利益的倾向。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出现了合法性危机。而当前国际投资仲裁的监督机制都无法解决这一问题。于是,国际社会积极探索各种途径来应对这一危机。建立仲裁上诉机制就是其中呼声最高的一种方式。MAI多边投资协定谈判过程中曾有关于上诉机制的讨论;美国在投资协定中将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的建立提上日程;ICSID秘书处在2004年的讨论稿中较为详细地阐述了构建上诉机制的设想,但由于一些法律和技术问题没有解决,最终不得不搁置了该设想。上诉机制究竟能否担此重任,如何设置才能更好地对国际投资仲裁进行有效监督,从而促进仲裁解决方式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学术界对上诉机制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等问题展开了更为深入的探讨。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选择“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进行研究,旨在梳理上诉机制构建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分析探讨解决方案,从而为其将来的构建提出一些建议。本文包括绪论、正文以及结论三部分内容,其中正文部分共有四章。第一章首先以ICSID和NAFTA为例考察了国际投资仲裁机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并揭示了其目前存在的合法性危机,并且结合近年来国际投资仲裁的典型案例,分析了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合法性危机的表现和原因。第二章从历史角度梳理了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的萌芽和发展过程。第三章主要选择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机构,对其关于上诉机制的已有实践经验进行了分析研究。在前面三章的基础上,第四章首先回顾了ICSID秘书处2004年讨论稿中构建上诉机制的具体设想,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提出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在ICSID框架下构建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保障,并在最后阐述了构建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对中国的启示。本文采用注释学方法对论文研究的关键词“上诉”机制进行了界定;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引证、分析,揭示了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存在的问题;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将国际范围内已有的上诉机制的实践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而为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的设立提供借鉴;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对ICSID仲裁上诉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辨析,从而为制度设计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