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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与社会科学经常将集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基于这种看法,社会与法律要求社会集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甚至,许多时候要求社会集体独立地承担责任。责任与权力息息相关,因此,追究社会集体整体的责任意味着要求社会集体拥有自主权。不同责任对应的自主不同,因果责任对应着行动的自主,道德责任对应着道德的自主。因此,要追究集体的责任,需要集体具备行动的自主——由于集体的行动自主面临还原论的挑战,我将它称之为本体论的自主,也需要集体具备道德的自主。 社会集体是本研究的对象。为了保证集体的并存性、建立社会与集体间的联系,社会集体被定义为由具备共同接受的人组成的实体。这个定义能够涵盖其他定义中的社会集体,弥补其他定义的不足,并且将群体排除在社会集体的范围。 还原论认为集体的行动与责任都能够还原为集体成员个人的行动与责任。为了回应还原论的挑战,说明一些案例中无法还原的集体,本文讨论了集体行动者的建构过程。成为一个自主的主体意味着集体具备高于成员的渴望和意图,并且意味着集体能够为了自己的目标而采取行动,且不能被还原为成员的判断或行动。 集体意向性建立了集体。建立集体的集体意向性主体是“我”,这种建立集体的步骤中涉及的集体意向性被图梅勒称为we-intention。这种集体意向性之所以能够实现,因为它建立在个人的自然能力与社会能力之上,这两种能力是计划能动性与回应期望义务。 集体建立以后,集体通过随附关系进行集体决策,集体决策机制是决定随附关系的核心。为了避免集体非理性的现象,集体的决策要满足强的集体理性,也就是保证集体决策是完整、一致且演绎闭合的。能够实现强的集体理性的随附关系是整体式的随附。集体决策具备权威性,给予集体行动的理由。并且,集体决策的权威性能够使集体的行动理由转化为成员的行动理由。 集体的能动性是建立在共有意图之上的。共有意图保证了集体成员之间能够协调一致,制定相互契合的计划,从而保证集体的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实现。 集体行动者与个人存在争夺控制权的问题。嵌入式解释讨论了集体行动者对自身有监管式的控制权,解决了争夺控制权的问题。由于集体行动者具备了不可还原性、能动性和控制权,因此,满足以上条件的集体行动者是本体论自主的。 控制集体道德自主的核心是集体的决策机制。仅仅依赖集体决策机制并不能保证集体的道德自主,另需满足的两个条件是:集体要决定的事件具有价值负载、集体成员给出自己的道德判断。在保证了以上条件时,集体对决定的事件拥有道德自主权。在这一基础之上,如果集体具备集体层面的反馈机制,那么,集体能够实现连续的道德推理,拥有完全的道德自主权。 据此,层级制集体是可以实现集体自主的。层级制集体实现集体自主的条件为:第一,集体的最终判断必须随附于其集体成员个人的判断;第二,集体成员做判断时的意向性必须在每一层级中连贯地指向最终的集体决策。 以上理论具备一定的解释现实问题的能力。超充分决定论案例、“挑战者”号坠毁事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典型的集体自主性和集体责任的实践案例。按照判定集体责任的流程,能够支持案例中的集体是自主的,并且,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