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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Sacks,Schegloff和Jefferson提出的话轮转换模型和Grice的合作原则为理论基础,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法庭对话中参与者之间的话轮转换策略进行分析。旨在分析出法庭对话参与者的话轮转换策略,并且结合合作原则来改善话轮转换策略的运用,以助于法官准确构建法律事实,和帮助当事人争取更多的诉讼话语权。 作者共搜集了从2012年到2015年期间的二十个北京四个区人民法院真实庭审光盘中的庭审对话,从中选出四个庭审对话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两个刑事案件和两个民事案件:醉酒驾驶案,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离婚案和遗嘱继承纠纷案。首先对四个案例节选中所运用的话轮转换策略进行分析。然后对四个案例中每个法庭会话参与者使用话轮转换策略的分布进行分析以及对每个案例使用话轮转换策略进行对比分析。最后对法庭参与者违反合作原则的频率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发现:话轮转换策略在法庭对话中应用十分广泛,尤其是话轮出让和维持策略。法官和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运用话轮出让最多,刑事案件中的被告运用话轮维持最多,但民事案件中被告运用话轮维持相对较多。在分析当前法庭对话话轮转换策略的运用情况的基础上,作者结合合作原则,提出了法庭会话中的参与者可以在使用话轮出让策略时用明确提示和重复发问的方式,以及在话轮争取时用重叠策略迫使对方合作。 本文从会话分析的角度,对法庭庭审对话进行了分析。我们希望本文可以有助于法庭对话参与者对话轮转换策略的运用,并且有助于提高庭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