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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紧密联系。相应的,作为规范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之间也相互作用:一方面,它们相互促进和引导;另一方面,种种不协调给双方的领域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随着外国直接投资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比重加大,人们发现,“贸易壁垒”对投资的影响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许多贸易措施对投资的数量、部门构成、地理分布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甚至对投资流向造成扭曲。这些,也构成了与正在不断发展之中的多边投资立法的密切联系。如何从法律的视角调整或限制这类“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即IRTMs),特别是发达国家集团所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构成了现今为实践所期待回答的重要法律课题。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和着眼点,对这些问题做初步的讨论。 全文共分三个大的部分,依次为: 引言介绍了本文的写作动机、选题意义和基本思路。 第一章:“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本章通过分析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的法律联系,概括性的介绍了贸易措施对国际投资法施加的影响,并介绍了目前国际社会正在研究当中的几类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为后文展开分析进行理论铺垫。 第二章:“区域贸易协定的法律原则和措施对投资法的作用”,本章举出NAFTA这个较为典型的例子,论述了该协定框架本身和它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律原则及措施对投资法产生的影响,并由此扩展,提出目前繁荣发展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必将对未来多边投资法产生巨大影响,值得投资法领域的防范和借鉴。 第三章:“贸易法体系内构建多边投资规则的努力”,本章作为前两个章节的延伸,更进一步的思考到在区域贸易法和多边贸易法的交叉作用下,国际层面上的投资立法所受到的影响,并展望了未来统一国际投资公约的发展趋势和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