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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政府和经济学家认识到文化对国家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文化创意产业随之成为发展水平增长最快与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的经济支柱。伴随着世界经济、金融、贸易等各方面的一体化,各国都已经认识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以有效地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这不仅为本国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在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中,同时也会有利于其他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湖南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省已经培育和发展了一些新业态,湖南文化创意产业异军突起,发展日新月异,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也面临着继续发展的压力、挑战、困境。湖南文化创意产品的竞争能力不强、服务价值低、信息含量不高、科技渗透要素不强等是湖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问题。金融危机导致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人们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使得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与发展刻不容缓。湖南文化创意产业只有实现不断地超越自己,实现创新发展,才有足够的能力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实现科学持续发展。湖南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文化强省梦,实现湖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为湖南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文化创意产业为新兴产业,新兴产业具有不成熟性,不能离开政府的引导、扶持和推进。湖南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需要税收作保证,是基于其双重属性之特征即税收具有经济性与法律性。其一,税收通过国家对社会财富分配与再分配过程的介入,税收是否缴纳或者缴纳多少都能对纳税的主体产生影响,从而与文化创意产业等各行业紧密联系。其二,税收是一种法律行为,税收可以对社会关系,尤其是经济关系的调整起到规范、制约作用,通过税收优惠手段、税收的直接调节影响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本文以税收政策作为研究的视角,来分析如何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展开系统的研究与论证,力求抛砖引玉,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的制定提出一些建议。第一章为绪论,正文部分共分为七章。第二章分三节来阐述文化创意产业的特征,第一节从界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三个产业的概念与范畴入手,对“创意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关系做了比较分析。第二节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起源、特点、功能做了基础性的研究与论述。研究发现,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创意为王”的精神内涵、技术与智力高、鲜明的知识产权性、很强的产业融合性等特征与功能。第三节提出了以全球背景与国内现实两个角度,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现实必要性。第三章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分三节来研究与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相关的基础理论问题。第一节分析了政府干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依据,研究发现,外部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产业后发优势理论这些理论可以有效地解释为什么政府需要干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第二节研究了税收政策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优越性。第三节从税收政策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定位、税收政策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路径分析两个角度来剖析税收政策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影响。第四章从分析湖南省文化特征入手,对湖南省民族文化特点、地域文化特点等方面做了全方位的介绍。第二节分为三阶段来介绍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历程。第三节分析了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研究发现,湖南文化创意产业正在逐渐成为湖南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正在向具有竞争力、活力、国际化的特色产业目标前进,但是,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仍旧存在着许多问题。第五章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湖南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的进行实证研究。第一节应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协整检验与格兰杰因果检验等方法,结合湖南省1994-2012年间的宏观经济数据,研究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济增长、税收收入三因素的互动性问题,分析有以下几点结论:首先是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税收收入三项指标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其次是湖南省经济的腾飞有利地促进了本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但是,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并没有明显地推动湖南省经济发展,这是因为湖南是我国中东部的省份,其经济发展一直依赖于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的增长,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虽有提高,但是占的比重仍然不是很大。同时,发现湖南省的税收增长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原因;三是通过脉冲响应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当在本期给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一个正向冲击后,可以发现,GDP开始并没有非常明显的反应,有一个明显的时滞,大约为一年,从第2期出现正向的响应,并且这种同向影响在冲击后的10年内持续显现,在第7年达到高峰。这种状况符合湖南省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就文化创意产业自身来说,产业对GDP的刺激只是暂时的,但是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与“技术”相关,“技术”包括科学、技术、知识的积累与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知识水平每提高一个层次,技术进步都能取得一次大的突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技术的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在这10年间文化创意产业的拉动作用会持续显现。第二节是基于湖南省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通过最近几年湖南省典型上市公司税负的实证研究和行业间横向比较的方法,来分析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税负是否过重问题。第三节,在以上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现阶段湖南省税收政策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进行评析,分析得出在设置理念、体系机制、灵活性与执行中,湖南省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还是有一定的问题,可以发现,税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第六章分三节研究借鉴国际文化创意产业税收的理论与政策。第一节分析了这些国家所呈现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发现这些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非常强的生命力与良好的增长性,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第二节进一步分析得出,发达国家将税收立法实践应用于“文化立国”之中,从而形成了相对完整并且科学合理的文化创意产业税收体系。第三节重点介绍了世界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启示,提出例如强化战略发展意识,制定行业差别税率政策,增强政策针对性等建议。第七章分两节研究了税收政策几个重要问题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第一节分析了文化创意产业“营改增”的意义及其具体影响,并且指出营业税改增值税最重要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减免税负,而是对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实现相关税制各个要素的设立,处理文化创意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让国民经济体系这三大产业的税收政策相同,达到税负公平的目的,尽管整体税负下降了,但是仍旧有少部分企业的税负可能增加。第二节分析间接税优惠与直接税优惠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不同影响,认为普遍适用的最佳直接税、间接税比例是不存在的,然而,我们需要立足于理顺各税种内部结构、使得各税种得到优化,促使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自然改善,进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在第八章中,我们跳出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来从全局来研究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本文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思路设计、税制改革和配套措施三个方面对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