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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虽起步较晚,但成长迅速。历经二十多年,形成了如今电子商务行业形势乐观、产业规模逐渐扩大、与之相关的信息、交易和技术等服务企业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电子商务已经明显的改变了传统社会的经济形态,也改变了民众的生活方式。但信用的缺失成为阻碍我国电商市场发展的巨大障碍,电子商务信用的法律保障问题也成为了电子商务发展急需解决的一大“瓶颈”问题。因此,为了促进相关信用保障的理论研究和适应实践发展所需,应正视我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制化不足,积极借鉴信用交易发达、信用保护良好之他国法制经验,全力推进并致力于建构政府、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社会各方责任并举、涵括经营者与消费者双向维护的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保障体系。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内容。其中,第一部分为绪论,从现实问题着手,提出电子商务所面临的信用危机,给出国内相关研究综述;第二部分,探究法律中的电子商务,分析信用之于电子商务的现实意义,重点揭示电子商务信用缺失下的制度建设意义;第三部分,首先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概念厘定,解读信用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具体约束,探究国内外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具体规制;第四部分,从电子商务消费者角度出发,结合国际上和国内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法规政策,探讨了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的实有权力和应有权力;第五部分,以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启动为契机,就本文研究主题提出具体的几点建议,并结合电子商务发展要求,提出构建系统有效的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之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