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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民族的伟大振兴。我国非常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在增进未成年人福利、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国未成年人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诸多弊端,客观上难以应对未成年人权益频遭侵害的事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任重而道远。本文首先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内涵、历史脉络以及形成意义,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其次,文章从微观层面出发,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四个保护层面为逻辑线,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点热点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并深入剖析相应法律制度的困境。具体而言,包括:未成年人家庭虐待反映出的监护保护制度的困境、教师性侵犯学生反映出的教师性侵防治法律制度的困境、未成年人触网伤害反映出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的困境,以及收容教养制度的困境。再次,文章从比较研究的角度出发,详细介绍了美国和日本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立法状况,并简单介绍了美国的《预防虐待儿童及处理法案》、《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与《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以及日本的《有关处罚儿童性交易、儿童色情等行为及保护儿童等法律》与《少年法》,为走出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困境提供经验。最后,文章对完善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进行了探讨,并就如何完善监护保护制度、教师性侵防治法律制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以及收容教养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和看法。基于未成年人权益受侵种类的多样性及其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其相应具体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特殊性。但总体而言,这些具体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大多立足于法律救济和法律预防两个方面,并通过落实家庭、学校、社会及政府的责任等方式予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