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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球气候暖化速度加快、极端气候实践明显增多、地壳进入地质活跃期,各种自然灾害接连发生,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主要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灾、台风,每年都对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财富不断集中,巨灾对中国的威胁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中国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机制来应对不断增大的巨灾风险。遗憾的是,中国现有的巨灾防范措施还非常的落后,远远不能满足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中国目前基本上还依靠一种被动、落后的方法来应对数额巨大的巨灾损失,对政府财政的依赖程度非常高。这种情况一方面对政府财政造成很大压力,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低效率与腐败的现象。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效的分散了巨灾风险,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中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政府与学界都得到了积极的认可。本文在这样的背景下讨论中国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巨灾保险制度在灾前将巨灾风险分散到投保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资本市场等不同领域,从整体上增强了社会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巨灾保险制度在灾前通过契约的形式确定了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一定程度上减少腐败的发生。 本文首先介绍了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及其相关概念,并指出巨灾保险制度是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灾前融资机制。然后介绍了巨灾保险制度的构成并引出巨灾风险可保性的探讨。紧接着对国外比较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进行了介绍,并分析了政府参与巨灾保险的三种模式及其各自的优缺点。在探讨了国外巨灾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后,介绍了我国巨灾保险实践现状,并分析了制约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因素。本文最后在前文的基础上提出建立适合中国情巨灾保险制度的原则与思路,并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的建议。巨灾保险制度是一个宏大体系,针对不同的巨灾类型、不同的地域特点、不同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需要采用不同的制度安排。因此本文只仅对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进行框架的分析与设计,而没有对具体情况下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做过多的分析。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且现有巨灾保险实践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缺乏相关实证资料。缺乏相关数据直接导致本文难以应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主要以定性分析为主,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