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已加入WTO,司法审查制度在WTO协议体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本文首先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司法审查制度产生的条件,对各国司法审查制度进行了比较,从而对司法审查制度的内涵和价值作出界定,同时介绍了与司法审查制度有关的其他制度.然后本文介绍了WTO的法律框架,阐述了司法审查制度在WTO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特点,分析司法审查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司法审查制度最早源自美国,西方国家的相关制度比较完善。我国相关立法与实践相对滞后,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对司法审查作出了郑重承诺。本文介绍了我国履行承诺在立法与司法实践方面的情况,对中国现有司法审查制度进行了评价。最后,提出完善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几点建议,主要有:转变观念,由行政主导转向法治主导,彻底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主义的观念,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将行政终局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建立公正、正当的司法审查标准;确保司法审查机关的独立性;提高司法审查人员的素质。总之,我国现行的司法审查制度只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就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