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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经向世界贸易组织所有成员承诺,至2006年中国将全面开放金融业,允许跨国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参与竞争。虽然国有银行的经营面貌至今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但银行体制和运营模式仍基本沿袭计划经济的思路,还未摆脱超经济的行政干预的影响。这使得国有银行一直存在着效率低下、竞争力较差、不良资产比例高、监督不力、防范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此外,外部信用环境的不佳也在困扰着国有银行的发展。 要使国有银行具有适应市场的生存力,就必须对内进行彻底的体制改革,加快国有银行的并购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分业经营为混业经营;由内而外构筑健康的信用环境,依托法制建设和行政手段,加快培育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强化惩罚机制,完善银行信用保险制度,构建银行监管体系。这其中每一项举措,均有赖于完善的立法支持。 本文力图从技术层面以外的角度对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信用建设并结合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