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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至今,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均集中在企业法人等组织形态方面,对于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事登记制度几乎还鲜有涉及。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背景下,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新型商业经营形态不断推陈出新,强制登记制的市场效果以及执行效果正在接受挑战。因此,本论文研究的意义就在于解决自然人经营者商事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本论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说明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前人的研究成果以及本文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主要研究“自然人经营者的基本形态以及商事登记制度的现行模式”,在本部分写作中,首先对自然人经营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其法律地位。同时分析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网店经营者、城市流动商贩、集贸市场摊点经营者以及自然人微商这几种自然人经营者的特点以及他们的登记现状,进而提出我国现行自然人经营者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主要阐述“自然人经营者商事登记原则及豁免模式的选择”,首先对自然人经营者现行登记制度所需要平衡的价值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对国外立法例的借鉴,提出构建我国自然人经营者豁免登记制度的想法,最后确定我国需要采用的豁免登记制度的原则。第四部分主要探讨“自然人经营者商事登记豁免的范围”,通过对经营规模、经营行业等标准的探讨确定豁免登记的对象,并提出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问题的建议,最后提出构建已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向豁免登记经营者转化的机制;第五部分是对“自然人经营者豁免登记的事后监管”的制度构建提出可行方案,通过对行政部门、民间自治性组织等监管职责的分工设计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建立,为进一步构建我国自然人经营者商事登记豁免制度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