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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措施作为一种结合现代科技和侦察手段的侦查方式,在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具有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2012年,技术侦查措施首次被记载在《刑诉法》上,符合当前我国的法治化进程。但是,由于现今阶段我国对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定处于初级阶段,很多技术侦查涉及的法律内容并未明文规定,技术侦查措施又具备侵犯公民人身权、隐私权等特点,若在法律中再不具体规制该措施的使用方法,将阻碍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以此为思考,本文将重点分析我国现有技术侦查措施法律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国内外已有的初步探索,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以期完善我国技术侦查措施法律制度,达到现实侦查打击效果最大化及法律依据相统一的理想结果。本文分为四个部分从《刑诉法》的角度对技术侦查措施的现状进行探讨。首先,本文介绍了技术侦查措施在2012年进入《刑诉法》后的积极与消极影响,阐述了技术侦查措施在入法后的实践现状。其次,从四个方面对限制技术侦查措施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其发挥作用的原因。根据上述原因,再从国外的对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及经验中汲取有用的养分,通过对美国、德国等重点法治国家进行域外考察并分析总结,探索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入法发展方向,以期少走弯路。最后,针对目前技术侦查措施的现状问题,从对技术侦查措施的概念定义、加强法律监督、确立救济机制、明确证据使用条件等方面进行完善,多角度地提出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