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下中国的生态环境正遭受着越来越大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甚至危及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解决环境问题,缓解生态危机已是刻不容缓。然而,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整体性、系统性和不确定性等复杂性特点,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出了极大挑战。传统的以命令—控制为主的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的边际效应越来越弱化,总体上呈现出治理的乏力与低效状态,难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近年来勃兴的环境协同治理理论,基于对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的深刻反思,通过有序化、自适应化和自组织化的机制设计,让地方政府、环境敏感型企业、社会组织等各主体在它们资源、能力、学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得到发挥,使的整个系统不断地自我发展,自我优化,从而实现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各治理主体单独功能之和的效果。尽管,国内外学者注意到地方政府、企业、环保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在区域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了许多有意义的研究成果。但是已有的研究多是将协同治理的思想应用到区域环境治理中,缺乏深入、全面的展开;量化模型分析的介入亦不够,研究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受限;对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设计、技术方法创新的分析须进一步着力跟进。基于此,本文提出了目标协同、全生命周期协同以及利益协同等概念,旨在帮助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提高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协同度来提高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效率。首先,本文分析区域环境治理的目标体系构成,探讨目标协同优化的实践要素。以绿色、包容、有序、代际正义目标为例,建立这些子系统的功效函数,在此基础上构建区域环境治理目标系统的协同度优化模型。其次,针对现有区域环境“末端治理”的弊端,结合区域环境治理的发展趋势,对引入全生命周期理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分析,建立区域环境的全生命周期协同治理模型,并对其进行分析。最后,分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区域环境的前提条件,进而对各个主体区域环境治理的成本收益进行考量。在此基础上,采用夏普利值法,建构区域环境治理的利益分配模型,论述了利益协同机制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