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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开始,历经1979年东京回合的《补贴与反补贴守则》和1994《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有关出口补贴的国际规定可以说是日趋完善了。尤其是1994《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更是成为了规范WTO各成员方补贴与反补贴行为不可或缺的国际条约。鉴于出口补贴历年来在国际贸易纷争中的高居不下的出现率,对《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有关出口补贴认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研究更现得十分必要。 本文的论述安排如下: 第一章:出口补贴认定之规定的历史沿革。重点介绍1947关贸总协定、1979年《补贴与反补贴守则》有关出口补贴的规定,指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出口补贴的规定与上诉两者之规定的关系和不同。 第二章:出口补贴各构成要素的分析。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1部分入手,分析补贴的普遍构成要素,即“补贴的提供者”、“财政资助”、“利益”和“专向性”。然后集中关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和附录1《出口补贴例示清单》,探寻出口补贴的特殊构成及其表现形式。 第三章:目前出口补贴认定中存在的问题。《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亦非十全十美。本章将在上述两章的基础上,着重分析目前《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尚存在的不足。 第四章:《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出口补贴认定对中国的实践意义。本章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指出中国存在的出口补贴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