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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争端解决机制被认为是当代国际经济组织中独特、新颖、复杂的争端解决制度。近11年来的实践证明其在解决争端方面是极具成效的,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其上诉审的设置,WTO设置上诉审在国际法领域中是一大创新。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审议程序具有鲜明的司法性,其设立有助于保证专家组报告的合法性,并维护和促进WTO司法的统一性。在前言中,本文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产生作了简要介绍,指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制度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审的具体规定作了全面的阐述。从比较法的角度将其与国际法院等国际组织的上诉审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比较分析,进而认真评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工作。文章最后全面地剖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审的现实不足和有待完善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本文意图通过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制度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展现该程序的实际运作情况,揭示其在实践中体现出的问题,并对其改进提出可行性建议。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审概述。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制度的建立、组织原则、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作了系统分析。第二部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审与其他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审的比较。对WTO上诉审与其他争端解决机制上诉审进行了横向的比较,并着重比较研究了WTO上诉制度与欧洲法院的上诉制度的异同。WTO的上诉制度是在吸收了其它一些组织的作法后才得以形成并完善的。第三部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工作。结合具体案例,研究上诉机构进行法律解释的方法。本文的重点在于研究上诉机构是如何进行法律解释的,这是上诉机构的主要工作之一。上诉机构法律解释的特征主要有二,其一是与国际公法的解释惯例接轨,避免使WTO规则与国际法脱节;其二是时刻注意不超越协定条文的范围,避免被误解为立法解释,但在潜意识中又禁不住以条约的解释者自居,扩张了自己的解释权,这种矛盾在许多上诉报告中都有体现。本文特别探讨了上诉机构对其解释权的限制与扩张,由此引申出了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力问题的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