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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共和国的公民权问题是罗马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我国学者对这一课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本文试图就公民权的扩展及其罗马共和国的兴起作一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史学界。全文共分公民权扩展的过程、公民权扩展的原因以及公民权扩展的意义三部分。 古典城邦实行公民政治,公民集团与其他居民有严格的区分。既然公民权意味着特权,也就存在它的扩展问题。公民权的获得或由于出生(cives nati)或由于授予(cives facti),以出生得到公民权是一种自然获得,但通过授予加入罗马国籍却往往要经过斗争,且最能反映罗马的公民权政策,所以我们的研究范围就只限于此。公民权的扩展(亦即授予公民权)可分为对内对外两条渠道,又各分不同阶段。 对内扩展主要指对住在罗马城邦内平民和奴隶的扩展。平民争取公民权的斗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公元前494年到前367年,从公元前367年到前287年为第二阶段。被释奴在罗马很普遍,其解放方式有主人解放和法定解放两种,在罗马被释奴可以成为公民,但也有很多限制。 公民权的对外扩展,是指对被征服者拉丁人、意大利人和行省居民的扩展。按扩展规模可把共和时期分为四个阶段:(一)公元前4世纪至前338年。在这一阶段,罗马城邦刚刚建立不久,其保守性较强,而且罗马势力不够强大,公民权很少对外扩展,主要是授予个别拉丁公社公民权;(二)公元前338——前90年。在第二阶段,随着征服规模的扩大和无权者的斗争,公民权有了大规模的扩展。拉丁战后,罗马首次面对大规模地融合问题,征服意大利后,罗马把半岛变成一个由联盟的民族和并入民族所组成的大联盟,约1/4的居民获得公民权;(三)公元前90——前88年。同盟战争后,罗马整个地把意大利诸公社并入罗马国家。罗马公民的闭塞性已由内部炸毁,公民权的普及达到共和时期的最大限度;(四)共和后期,为获支持和扩大社会基础,军事长官随意地授予公民权。内战后,在意大利之外公民权(罗马权和拉丁权)迄今空前规模的扩展。 总结一下公民权扩展的溅,可以得出在公民权的扩展中,一方面程度上逐渐增多,范围上、规模上日益扩大。另一方面在整个扩展过程中,始终表现出它的保守性:没有弧者的斗争,公民权就不扩展;对拉丁、意大利公社和行省居民授予公民权是谨慎而吝啬地进行的;公民权赐予的传统方式,即从无全权的居民中选出一部分赐予他们罗马公民权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诸特权作为奖赏。 公民权扩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作为公民权扩展的前提,对内来说,既然城邦实行公民政治,作为非公民的奴隶和平民就想得到它,对外来说,随着罗马霸权的扩大和公民权腑的逐渐增大,被征服者愿意接受它;第二,从建城时起,罗马就是个军事大国,为进行战争需要大量的人口,困而罗马在种族组成和宗教构成上具有多样性,而这种多样性使公民权的扩展成为可能性;第三,在认识上,罗马人没有像希腊人那样看重公民权,这是困为罗马的共和政体距希腊民主制相差甚远,领导罗马的不是公民大会而是元老院,扩舢民权并不会影响元老院对国家的控制,因此元老院能允许另一个城市也拥有罗马公民权,而且罗马贵族寡头统治的社会结构,也便利了其它城市获得广泛的公民权;最后,公民权扩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城邦本身的发展变化。随着对外扩展,罗马城邦内部危机四伏,其经济酗、公民兵制遭到破坏,民主机构名存实亡,外部矛盾重重。为了进一步扩大统治力量,壮大政权的社会基础,只有打破城邦制度,扩舢民权。 在公民权问题上,斯巴达、雅典政策的保守性与罗马政策的“兼收并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公民权的扩展促进了罗马共和国的兴起,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在政治上,公民权的扩展扩大了罗马国家的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从王政时期到共和末年罗马大量释放奴隶,他们为城邦提供了大量的公民人口,而且参加了罗马的国家机构;等级斗争调整了罗马公民的内部关系,广大平民获得公民权利,在法理上成了共和国的主人,扩大了城邦的社会基础,富有平民和原 二 V。有的贵族逐渐融合为“新贵\共同懈政权,壮大了城邦的阶级酬;在征服过程中,罗马广泛吸收被征服者的统治阶级参与政权,拉丁、意大利同盟者和部分行省的统治阶级成为罗马公民,扩大了统治基础,后来意大利境内各部族、各城邦的自由民和行省的部分公社先后获得罗马公民权,参与罗马政治,扩大了罗马的社会基础。第二,在经济上,公民权的扩肌进了经济的普遍繁荣。首先,公民权的扩展虽然是一种政治行为,但它涉及到生产关系的调整,而生产关系的调整对生产力的发展是一种促进。公民权的扩展促进了小农经济的成分发展,而小农经济是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在城邦时代,公民身份是占有土地的前提。随着对外扩张和公民权的扩展,罗马城邦公民份地增加,自耕农经济得到充分发展6其次,公民权的扩展调动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