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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当地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相对较晚,市场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现阶段房地产市场仍保持高速发展状态,但也出现一系列突出问题,需要政府进行恰当的引导和干预。随着房地产市场分化的加剧,政府应运用分类调控思想,差别化选取和运用各类政策工具来降低房地产市场运行的风险,满足社会住房需求,实现稳定市场价格和平衡市场供求的目标。论文以房地产市场的干预机制为研究对象,围绕问题导向型房地产市场干预机制的影响机理与作用效果展开。第一部分对论文的研究背景、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概述。第二部分将干预工具分为货币、财政、土地、行政四大类,研究紧缩和放松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机制。第三部分从全国层面对2013年至2016年房地产市场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第四部分以深圳市、南京市、常州市为例,分类讨论不同城市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的成因、政府干预策略,并建立分类的政府干预效果评价模型,定量分析不同政策工具短期内对稳定住房价格和化解待售商品房存量的影响程度。第五部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干预房地产市场价格和供求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政府干预的政策建议。第六部分从稳定热点城市房价和平衡三四线城市供求两方面提出建议,并提出要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机制。第七部分对论文的主要结论、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未来研究深化的领域和方向。得出的研究结论有以下几点:第一,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四类政策工具发挥的作用并不相同,面对房地产市场的分化应采取差别化的干预策略;第二,一线城市以深圳市为例,宽松的货币环境、土地推出均价和行政干预政策会影响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第三,二线城市以南京市为例,土地推出均价、行政干预政策以及上期住宅均价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平均价格;第四,三四线城市以常州市为例,宽松的货币环境、房地产流转环节税收、从紧的行政政策可以减少待售商品房的面积;第五,为控制热点城市房价和平衡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干预房地产市场的成功经验,创新政策工具,进行分城分类调控,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干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