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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立法与保险条款中,往往将货物固有缺陷作为保险人的一项除外责任。而货物固有缺陷作为一个微观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会遇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本文摘取了其所涉及法律问题的以下几个方面,以介绍、探讨英国法理论实践为主线,兼评其对于中国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借鉴意义:第一,货物固有缺陷的定义问题。本文在第一章介绍了英中两国有关货物固有缺陷的法律和具有代表性的保险条款后,探讨了英国法律和学说中货物固有缺陷的定义问题,评论了学说中的重要观点Arnould的定义,并在借鉴意义方面谈到对于英国法律和学说应当在仔细研究的基础上作为把握中国法下对应概念的重要参考。第二,货物固有缺陷能成为一项除外责任的法理基础问题。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认为,货物固有缺陷能够作为一项除外责任的法理基础在于造成损失的原因来自于保险标的本身而非外来风险,也不能简单地说在于货物固有缺陷缺乏偶然性。但是笔者并没能够找到另外的支持货物固有缺陷成为一项除外责任的法理基础,只是推测可能前两种观点所涉及的理论还有未被笔者所了解的地方。第三,货物固有缺陷与海上灾害的关系问题。本文以‘’The Cendor MOPU"案为视角,介绍了近期英国法院对于此问题的把握情况,并在“海上灾害与货物固有缺陷能否共同作为损失的近因”和“通过划分天气种类来讨论某种损失的出现是否是具有偶然性的方法是否可行”这两个方面对‘’The Cendor MOPU"案进行了评述,而在讨论货物固有缺陷与海上灾害的关系问题的最后,笔者分析了"The Cendor MOPU"案对于中国海上保险法的借鉴意义。第四,货物固有缺陷与货物发热、货物受潮问题。笔者分别分析了英国法下与货物固有缺陷有关的货物发热、货物受潮问题,分别探讨了这两个问题下英国法的地位对于中国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