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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过程就是自然景观或者农业景观变成城市景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相当大面积的土地由自然环境或者农业用地变成了城市建设用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土地使用方式的变化是通过土地征用来完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只有国家所有的土地才允许进行出租与出让。土地征用就是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家所有,然后出租或者出让,供城市建设使用的过程。应该说,土地征用中政府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当前的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的职能定位模糊,导致征地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被征土地投资强度达不到应有标准,土地征用后所建设的项目不符合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或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甚至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失地农民生活质量下降等。 本文在对公共管理相关理论以及土地征用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职能错位的现象及其原因,并且阐述了政府职能错位的表征。以此为基础,本文给出了政府在土地征用及管理中的职能定位。本文将政府的职能定位为:第一,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二,平衡用地方和征地农民两方面的利益;第三,完善征地补偿与劳动力安置制度;第四,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另外,本文还就当前土地征用制度本身的缺陷提出了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