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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在当今中国是一个新鲜、重大且复杂的课题,它关系到我国从工业经济社会向知识经济社会能否顺利转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终能否成功。大学生是享受国家财政和社会资源配置利益较多的特殊群体,是享有国家和社会较多的人力资本投资利益的主体,当然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大学生进行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便是其作为高素质劳动力主体所需承担义务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过去建设的重点是由农业经济社会向工业经济社会转变和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因此,前段时期的大学生扩招实际上主要是为满足上述需要服务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大加快了这一进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逐步摆脱我国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廉价的资本化开发的局面,实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迅速向建设知识经济社会方向迈进。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享有国家和社会较多的人力资本投资利益的大学生,将其所承担的创业义务法定化,使大学生的创业权利得到法律保障,使蕴藏在大学生中的生产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这就成了当前须提上议事日程的问题。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法律保障,改变目前大学生创业只有一些相关政策、低位阶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仅在促进就业等法律中提及的规定,缺乏强有力法律保障的现状。同时,针对现行法律中难以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制度,通过法律的修订为大学生创业排除制度性障碍。此外,对于现有法律中保障大学生享有国家财政和社会资源特别配置权益的规定,也需进一步明晰其立法宗旨和法益目的,从而使社会各界对大学生达成不仅是保障其就业,还应要求其履行创业义务的共识,使国家代表全社会对大学生人才的培养达到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效益的目的。由此,保障大学生创业的权利和促进大学生履行创业的义务,把大学生创业纳入法制轨道。为了促进大学生履行创业的义务,我们修改法律为大学生创业排除制度性障碍,对相关法律中提及大学生的规定加以完善,提升保障大学生创业的规范性文件的位阶,将有关政策法律化,从而创制大学生创业基本法,构建明确大学生创业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体系,达到强化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的目的。对此,国家作为社会的正式代表将成为责任主体,全社会也应共负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责任。制定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法律等,我们还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只有大学生创业的法律保障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上都相对完善时,大学生创业的法律保障才能真正得到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