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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是基层民主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制度的有效实施强有力的推进了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强力助推器,它有效的保障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培育村民们的民主意识和主体意识,让他们自己当家做主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在当前中国进行的城镇化和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中国的利益结构在日益分化,中国的利益主体更是愈加的趋于多元化,农村村民的利益表达渠道也在趋于多元化,但是不可否认,农村的村委会选举仍是最直接,最简便,最客观的实现他们利益诉求的一个渠道,农村村委会的客观公正的选举可以提升村民自治制度的权威性,提高广大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和政治认同感。故此,笔者认为农村村委会选举已逐渐成为村民自治制度的长效性和村民利益表达渠道畅通性的关键环节之一。 笔者拟从村委会选举的直接开展过程来研究农村村民的利益表达。本文是选举安徽B村这一典型村的村委会换届过程来进行展开,在研究方法上,本文拟采取文献和案例结合的方法。拟选取安徽B村为代表,通过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村民自治下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村民利益表达问题。根据所选的题目和将要研究的方向,在图书馆和资料室查阅和分析有关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村民利益表达的相关资料。目前有关于这方面的学术研究成果有不少,可以对它们有很好的借鉴,这同时也为本文的写作打下了很好地基础。为了确保本文的学术严谨性,本文除了运用到政治学的相关知识以外,还会运用到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学、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交叉研究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并深入分析村民自治进程中村委会选举和村民利益表达的两者关系,试图解决农村村民政治参与度不高等现状,改变村民在利益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