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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而且对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陕西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普遍实施以来,至2007年已经扩大至全省104个县,基本上实现了以省为单位的全覆盖,居全国第三位和中西部地区第一位。随着新型农村医疗体系的不断深入和推广,医疗需方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以及医疗供方的诱导需求等矛盾日益凸显,如何真正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和效率,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论文的写作从国内外学者所主要遵循和引证的社会保障理论出发,首先简要介绍了医疗保障相关概念的解释和说明,其次在对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历史变迁以及目前国内外较为先进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的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以及陕西省当前农村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现状,指出陕西省农村医疗保障的模式选择,探索构建符合农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的农村医疗保障网,最后,结合陕西省经济发展、社会结构以及传统习俗等众多方面,提出完善陕西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本论文的研究,力求可行性与可持续性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以保健和防疫为主要功能的初级医疗保障制度、以合作医疗为核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和面向更高保障需求的补充性医疗保障制度三个层次的框架体系,三个层次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在层次的选择、保障水平的选择、资金筹集模式的选择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完全可以根据不同县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灵活选择具体的实施方式;同时,提出陕西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原则和对策建议,以期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