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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器官移植技术,正式产生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它是二十世纪人类在医学领域取得的一个历史性突破,它的出现成功地挽救了许多患者的生命。我国最早的器官移植手术发生于1960年,由著名的泌尿外科专家吴阶平院士完成,这是我国首例尸体供肾肾移植手术;在经历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相对迟缓的器官移植临床应用发展期后,进入八十年代,我国的器官移植技术和水平发展进入了快速轨道,相继开展了包括胰岛、脾脏、骨髓、睾丸在内器官的移植。1993年至2002年,器官移植手术量以每年增加超过1000例的速度增加。同时,我国在人体组织的移植、同异种移植的研究和探索、移植免疫问题研究以及免疫药物的开发及应用推广等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和重大的突破。根据国家卫计委数字,近年来我国年均器官移植数量为八千多例,其中2013年达到了9116例,数量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位。但是,目前我国在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方面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我国在器官捐献和移植方面的制度建设仍相对滞后,难以对器官捐献工作起到制度保障作用。二是相关器官捐献和移植管理部门、医院等机构,缺乏成熟、现代化的工作运营机制,难以有效促进公众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造成了我国器官捐献率严重偏低的结果,如目前中国每年能够完成的器官移植手术约为一万余例,但是每年却约有30万器官移植需求患者在排队等候做器官移植手术;2010年,我国公民捐献逝世后器官的捐献率约为每百万人口0.03(以下简称为“PMP”),同其它国家相比,中国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如西班牙的器官PMP为35,中国与之相比相差悬殊。因此,通过研究,了解公众器官捐献意愿,提高公民器官捐献率,改变现有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完善器官捐献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就具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在提高公民器官捐献率的工作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下简称“移植条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开始有法可依,但对器官捐献和分配工作未能做出明确和规范的规定。2010年3月,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运作,在全国10个省份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3年2月份,由卫计委同中国红十字会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在全国范围内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3年9月1日,《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分配规定”)实施,该规定要求在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必须推行“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要求捐献的器官必须要在COTRS系统中分配,不允许在COTRS系统之外擅自进行器官分配。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国公众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在2010年我国的PMP只有0.03,在2013年,这个数字就上升为0.63,2014年更达到了PMP为1.2;截止到2015年8月19日,2015年共实现捐献器官数量达到1590例,全年预计能实现捐献数量2500-3000例左右,PMP将实现为2;短短五年内,这一数字就是2010年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工作的40倍,成果斐然。综上所述,本文将研究的问题有如下:1、我国在公民器官捐献法律制度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2、我国在公民器官捐献流程机制方面存在哪些问题?3、如何采取措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提高公民器官捐献率。研究目的1、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器官捐献法律制度。我国在国家层面上缺少规范公民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缺少制度保障将使公民器官捐献工作陷入无序的状态中。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特色的器官捐献法律制度,能够保障公众知情同意权、生命健康权等基本权益,全面规范器官捐献工作的法律秩序,设立侵犯公众权益的追责机制,促使我国公民器官捐献工作走上法治化的轨道。2、实现对器官捐献流程的再造管理。实现对器官捐献流程的再造,能够提高器官捐献工作效率,优化公民器官捐献程序,实现了以公众利益为工作中心的转移,追求人性化管理模式,改变既有机制僵化的管理模式,缩短器官移植机构与公众的距离,可以为提高我国公众器官捐献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3、建立符合公众心理期望、行为模式的器官捐献激励机制和模式。排除了器官交易的合法化空间,器官捐献是一种利他行为;结合其它国家在器官捐献工作中采取的激励措施的做法,通过建立对器官捐献者进行权益保障的激励机制和模式,可以在医疗保险、器官指定捐献、医疗费用减免、荣誉称号鼓励等方面给予器官捐献者以激励,消除器官捐献者的顾虑,增加器官捐献人群,有力地提高公众器官捐献率。研究方法根据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文献研究法,收集和整理各国在器官捐献制度法律规定,对国内外关于器官捐献制度进行多方面和多角度的比较,了解我国在器官捐献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在未来所要加强建设的领域和需要采取的措施。通过对我国OPO、器官捐献协调人员工作机制的了解,重点对OPO工作机制、器官捐献流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研究,从流程再造的角度提出建议,力争达到完善器官捐献机制(流程)的管理效果,从而提高公民器官捐献率。专家访谈法,通过与参与制定撰写《移植条例》的法学专家的访谈,了解设立器官捐献和移植法规制度的立法目的和拟实现的立法效果;同时,经过数轮专家探讨和互相交流,确定了器官捐献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和重点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也纳入到本文的理论体系当中,进一步充实了文章的内容。调查问卷法,经过对632名随机抽取的公众进行了关于器官捐献意愿和认知度的问卷调查,了解了普通公众对于器官捐献的意愿、顾虑以及下一步需改进的工作;了解了公众对器官捐献激励措施的态度及观点,以及各种激励措施的效果差别问题。比较研究法,本文以中外器官捐献法律制度差异化研究为基础,讨论和分析了如何借鉴和学习国外在器官捐献方面的制度和工作模式,以实现促进我国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目的;本文也比较了我国各地制定的器官(遗体)捐献方面的法规之间的差异,对如何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器官捐献法律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结论和建议本研究通过对各国器官捐献法律的比较,并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特别是通过对专家访谈以及公众关于器官捐献认知度和意愿的调查问卷得到的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初步构建了器官捐献的法律制度框架,以及以扁平化为特征的适应我国国情特点的器官捐献流程,并根据相关领域专家的研讨和论证,对这一框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期有效地促进公民器官捐献意愿的提高,提高器官捐献效率,促进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发展。完善的器官捐献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器官捐献者的利益,对公众器官捐献意愿可以起到激励作用;政府主管机构也可以依照制度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起多方良性互动的友好局面。对器官捐献工作的政策建议:1、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公众对于器官捐献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增强立法的前瞻性,既满足于当前捐献工作,也着眼于未来捐献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器官捐献法律制度体系。2、明确各部门机构在器官捐献工作中的职责,提高OP0专业能力,在捐献流程管理中做到以人为本,加强各单位能力建设,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实行扁平化管理架构,提高捐献工作效率。创新与不足本文的创新点在于:1、通过与其他国家器官捐献法律制度的比较,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公众对器官捐献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器官捐献法律制度体系,解决公众器官捐献率较低的现状,实现器官捐献工作的新突破。本研究的部分内容发表于BMJ(英国医学杂志);根据对捐献法律制度的分析和总结,本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捐献法》(建议稿)。2、本文应用SWOT理论的内容,以美国公民器官捐献制度为参照和比较对象,分析我国当前情况下器官捐献所面临的内部优势、劣势,外部机遇和挑战,第一次应用SWOT理论构建了我国公民器官捐献中短期发展战略框架。3、我国器官捐献相关机制建立的时间短,在促进我国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种种问题,突出表现在捐献流程过长、不能满足公众知情权需求、机制保障作用差等方面,严重限制了我国捐献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本文首次应用流程再造的理论,以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评估三个阶段为主线,对当前器官捐献机制(流程)进行重新设计。不足:我国公众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知识和政策缺少了解,部分人对此问题存在种种误解,认可度较低,实现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知直至认可,是一个长期、艰难的过程;本文所分析和构建的器官捐献法律制度建设、工作流程管理以及促进措施实施这三个问题,只是影响公民器官捐献众多方面中较为明显的方面。本文对器官捐献流程的再造设计,主要是从理论上完成基础架构,缺少实践验核,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再造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增强实用性,真正发挥制度的指导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