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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金融业规模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匹配、企业信息不透明等原因,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困境。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探讨、研究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在讨论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时,传统的研究思路是把关注点主要集中于资金需求方,将问题归因于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缺乏抵押品、融资规模小等因素,而依据林毅夫等提出的新结构经济学最优金融结构理论,资金供给方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困境的形成也负有很大的责任。我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中小企业是当前最优产业结构中的主要企业类型,但当前的金融业规模结构却以大中型金融机构为主导,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严重不足。在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大的背景下,更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从新的角度研究其融资约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针对金融业规模结构与实体经济结构不匹配的现状,本文以林毅夫等提出的新结构经济学最优金融结构理论为基础,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ACW模型,实证了金融业规模结构改善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并研究了信息披露质量对金融业规模结构与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关系的影响。提出与推动总量上的金融发展相比,以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为核心内容的金融结构改革应在中国金融改革中占优先地位,特别是针对金融总体发展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促进其经济繁荣最可行、最经济的选择;监管层和企业应更加重视信息披露质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