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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其复杂性也是国家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难点所在。在原有城乡二元体制所遗留下来的城乡社会差距不断增大的过程中,民族地区的村寨因自身基础薄弱以及村治主体的不明确,民族乡村社会发展缺乏足够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支撑。为加快解决民族地区贫困村庄的脱贫需求问题,国家适时地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以向贫困村庄分配与输送扶贫资源。但受制于中国传统的科层体制,项目制下的扶贫行动难以渗透到农村基层;同时在市场影响下,产业扶贫项目以及各项扶贫资金难以辐射众多偏远的民族村寨。为有效解决上述难题,“第一书记”扶贫制度由此而生。然而,在“第一书记”制度运行的实际过程中,却往往面临一些实践性难题,值得理论层面的反思。其中,如何提高“第一书记”的制度效用并有效解决“第一书记”在民族地区乡村扶贫中的困境是当前“第一书记”制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对“第一书记”制度的完善和更大程度发挥“第一书记”实践效用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在简要介绍田野点Z市D村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社会经济以及驻村帮扶情况的基础上,对精准扶贫中“第一书记”制度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制度设计及其运行机制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梳理。并通过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对D村“第一书记”所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作了全面叙述,肯定“第一书记”扶贫制度在整合民族地区乡村扶贫资源、提高村庄自治能力、带动村庄基层党建、推动村庄基础设施和基本社会保障建设以及促进村庄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第一书记”扶贫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由于“第一书记”在扶贫工作中的权责不一致、相关扶贫主体的认识局限性等一些问题的客观存在,“第一书记”扶贫制度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运转不畅的困境。最后本文结合D村的实际情况,从健全“第一书记”扶贫机制、确立正确认识、提升自身素质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问题解决思路,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第一书记”扶贫实践提供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