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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制度在2013年进行修改,从法定资本制走向认缴资本制。这一资本制度的变化对股东的出资义务产生重大影响,股东的出资义务由严格走向宽松。上述变化在实践中产生诸多问题,一方面影射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一方面则是实务操作层面的各种变化。且股东出资责任本身就是学界进行大量研究的课题,对于认缴资本制涵义的界定、性质的阐明仍有诸多观点。法定资本制下的股东出资义务已经难以适应时代发展,认缴资本制的改变,带来市场活力,但也带了诸多挑战。实务中的问题与法律的空白,成为建立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法律层面保障体系的障碍。但从研究资料来看,鲜有人对上述制度体系的建立进行系统的分析。 本文旨在对一系列改革对我国股东出资义务的影响进行阐释,并期待结合国内外的有益经验,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制度体系。从问题角度着手,分析该体系存在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可行性。笔者期待我国认缴制资本制下的股东的出资义务的相应制度体系的构建,以便解决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弥补法律存在的漏洞,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