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中,将“控规”位列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同时作为法规文件,具有界定土地发展权和规范土地开发建设上的法定效力和行动能力,是政府控制和引导城市土地开发的最直接和最有力的工具。可以说,控规的可实施性将决定着城市规划的可实施性,也联系着城市建设的效率。然而,我国现行的控规编制技术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控制内容强调全面、统一,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复杂性与多变性,常出现控规的调整工作。长期以来,控规编制过程的方案调整都被看作是合理现象,方案编制久久未能落实也通常被看作是规划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并未从编制层面探寻原因。基于此,论文将以编制中存在多次调整的石湾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调整内容与机制,希望对增强控规可实施性有所帮助。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理论研究部分在回顾控规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上,明确了控规在城市规划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以及理论上应该发挥的作用,梳理了控规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的控制指标。就控制内容、编制过程及技术体系三方面,将国内外与控规相关的规划理论实践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值得借鉴之处。描述性分析阶段以石湾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及调整过程为研究对象,从用地调整、总体容量调整、公益性公共设施调整三个方面对调整过程进行统计分析。运用交叉分析、土地使用转移矩阵分析等手法分析调整内容的趋势及规律。结合以上结论,在解释性分析阶段运用相关性分析方法,找出与地块调整有显著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与地块的调整并不是毫无规律的突变关系,而是一种有显著规律的协调关系。通过对其调整机制的探索,更深层次的探寻各因素是如何影响地块的调整。可以说,控规在技术规范之外,还有很大的规划讨论空间,这个空间往往导致不同的影响因素对其产生作用。作为规划技术部门,需要权衡各因素,具体包括研究宏观、微观的城市社会背景和经济运作规律,提供技术推理过程和可行的技术方案。以此为准则,笔者结合用地调整内容从用地性质、总体开发容量以及区位要素这三类非管理因素梳理出面向可实施的石湾镇控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