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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是对中日两国近世思想家戴震和荻生徂徕的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比较和梳理,具体是从方法论(考据学、古文辞学)、人性论、道论等三个层面的视野中分析比较戴震和荻生徂徕的思想观念的本质特征,从而揭示了“戴震是18世纪中国一个最大的学问家”(梁启超语),荻生徂徕则是“江户儒学的最光辉的也是最后的旗帜”(丸山真男语)。全文在结构上共分五章并加一个绪论来对这三个层面进行论证。绪论主要是讲对徂徕和戴震比较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以此确立本文的创新点。 第一章介绍戴震与徂徕思想的形成经过和时代背景,并综合比较两者思想,以作为进入研究课题之思想背景。戴学和徂徕学的产生既是与当时两国的社会现实联系在一起的,也是儒学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 第二章对戴震和徂徕的方法论进行比较。戴震以考据为手段来发掘儒学义理,建立自己的义理之学大厦;徂徕用古文辞方法在“圣人的作品”(六经)中构建了自己的道论学说。考据学和古文辞学是戴学和徂徕学整个学说体系的出发点和方法论。 第三章是比较戴震和徂徕的人性论。徂徕认为理想人格的标准,不是性善性恶问题,而是是否对先王之道的遵守;戴震认为人性论要跳出性善性恶的争论,要从智愚观入手把欲情知三者结合起来考察。戴震和徂徕的人性论上承天道,下启人伦,克服了朱熹人性论“性理学”的迷途,准确地把握了江户时期和乾嘉时期的时代演变趋势,直接和间接地影响了两国近代启蒙思潮。 第四章对徂徕的道论、第五章对戴震的道论分别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考察,“道”在戴学和徂徕学中成为全部政治与教化的方略和规范的总和。两人治学的归宿都在于“闻道”:戴震认为“闻道”就必须要取证于儒家经典,“圣人之道”在六经,不在宋明语录,只有用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考据的方法破解宋明理学家的种种误说,从儒家经典中探求到真正的圣人之道;徂徕以复古为名,以治国平天下为目的,构建了以“先王之道”思想体系,阐明了“道”的本质在于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性,内涵是唐虞三代的礼乐刑政。道不是自然界中存在的而是先王的作为(制定),怎么能说先王的作为不可道呢?它是可道的,道实有所指,即“非离礼乐刑政别有所谓道者也”,它并非是“道可道,非常道”。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两人“道”论的异同,从中也反映出中日儒学家面临相近课题而作出的不同的思维方式。 全文在逻辑结构上也是论证严密的有机整体。第一章是概述,实为以后四章的基础,故述之不厌其烦;第四、五两章的“道论”是全文的核心内容,亦记之不厌其冗。其中第二章的考据(古文辞)的方法论与第四、五两章“道论”的礼乐刑政内容内在的相朕系,礼乐刑政是“事”(三代之制)与“辞”(六经之辞)的总和,只有六经之“辞”才能真正反映唐虞三代文物制度之“事”,才能彰礼乐刑政真义。这是本文的一道明线。第三章的人性论和第四、五章的“道论”构成了全文的另一个线索(暗线)。这三章围绕着朱熹、戴震、徂徕在“道德”(第三章人性论)和“政治”(第四、五章“道”)之间的分歧而展开全文。由于朱子使得传统的人性论中“内圣外王”发生了严重的倾斜,“内圣”几乎被提高到主宰的地位。这使得徂徕和戴震的不满,徂徕认为即使将自己的品行修行得如同无瑕之玉,但不能“立其大”,这对人民的疾苦又有何益?他认为修身不能代替治国,一个好的统治者最终还要将注意力放在治国上,为了安民这种政治目的,不合道理亦可,不讲仁义也行。同样,在道德和政治之间戴震认为统治者只不过是顺手接过“天理”,把它由道德修养的圣贤功夫转化成为政治奴役性的残杀工具,因为“天理”造成的实际结果总是黎民百姓的“失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