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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名称由于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与社会价值,常被妄图“搭顺风车”的企业侵害。针对高校名称侵权事件屡禁不止与保护虚软的情况,笔者认为采用商标权最能够有力保护高校名称。本文,笔者仅以少量文字论述高校名称商标权保护的必要性,着重比较分析国内外高校已采用的一些保护方式,突出当前我国面临的实际保护困境,从而梳理出一套真正适宜我国高校名称商标权保护全面可行的模式。本文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论述采用商标权对高校名称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分析。高校名称屡被侵权使得高校及消费者的权益都遭到损害,若采用名称权对高校名称进行保护会受到保护范围的制约,因此采用商标权不仅不违背现有法律的规定;而且还能够以商标的专有属性为根基,保护高校名称的使用权及许可权。第二部分比较分析国内外高校采用商标权保护高校名称的现行措施。对比国内外高校,可以看出存在两方面的不同:一是商标权形成的依据不同;二是高校名称的使用性质不同。正是这些差异,使得我国高校的商标权保护重心放在了商标注册及侵权救济上;而国外高校的商标权保护重点则是商标许可使用制度。结合我国现有的国情的分析,笔者认为应当选择性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第三部分对我国校名商标权保护面临的实际困境进行剖析。首先,导致我国高校名称屡被侵权的重要原因并非高校名称的利益驱使,而是高校的消极保护意识。其次,商标注册困难也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是没有认清基本概念,二是基于成本的考量。最后,由于地域性维权困境及高校简称的冲突,使得高校在切实采用商标权进行校名保护的过程中也会面临困境。第四部分以现有的法律为基础,从具体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我国高校名称的商标权保护模式有效可行的建议。主要是高校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注册商标问题的有效解决及施行商标许可使用制度。本文最后一部分小结本文的研究成果,并对高校名称商标权保护的前景进行展望。